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23L/202007-00013 | 组配分类: | 政府决算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能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系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5个,其中政府机关和财政分局为行政机构,计生服务所、文化广播站、农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镇本级决算、财政分局决算和镇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一致,无增减户数。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
2 |
池州市贵池区财政局牛头山分局 |
3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文化广播站 |
4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计生服务所 |
5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2、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3、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82.47万元、支出总计882.4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65.09万元,下降39.04%,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人员减少导致的支出减少;二是因财政体制补助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88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4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88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4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82.47万元,支出总计882.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65.09万元,下降39.04%,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人员减少导致的支出减少;二是因财政体制补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4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5.09万元,下降39.04%。主要原因:因扣除增值税491.78万元及土地使用税649.72万元导致镇财政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5.09万元,下降39.04%。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人员减少导致的支出减少;二是缩减非生产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21万元,占39.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41万元,占3.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2万元,占5.62%;卫生健康(类)支出78.93万元,占8.94%;农林水(类)支出338.62万元,占38.37%;住房保障(类)支出40.68万元,占4.6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2.47万元,支出决算为88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一是机关人员减少导致的支出减少;二是缩减非生产性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82.4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9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压缩一般性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69万元,支出决算为5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的有效控制。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3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9.62万元,支出决算为4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1.0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68万元,支出决算为4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07万元,比2018年减少102.34万元,下降50.31%,主要原因是政府人员减少和压缩非正常性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支出26.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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