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进行公告,请符合延续条件的采矿权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及时到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采矿权延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责任自负。
即将到期采矿权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矿许可证号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有效期截止
1
C3417022011037120109649
池州市俊盛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2
C3417022009086120032286
安徽盛翔矿业有限公司
安徽盛翔矿业有限公司贵池区石英矿
2020年10月12日
池州市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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