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31F/202006-00006 | 组配分类: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下达全镇2020年血吸虫病防治任务及急感防制的通知 | 文号: | 涓秘〔2020〕30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6-0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接区血防部门通知,经涓桥镇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血吸虫病防治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血防工作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血防和两委的责任意识。积极配合血防、兽医部门开展各项防治工作,要把血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
一、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结合农业生产,农村产业化,农田水利建设,改水改厕,以机代牛及兴林抑螺等工作,对有螺地带和易感地带进行封洲禁牧和综合治理。教育部门要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血防健教工作,暑假前上好血防课,强化中小学生的血防意识,严禁嬉水、捕鱼摸虾,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
二、要严格依法上报疫情,进一步完善区、街道、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街道卫生院及各村医疗所要特别注意“发热病人”的鉴别诊断,有疑似急感病例要及时通知血防部门。漏报、瞒报、错报疫情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三、要在汛期切实开展接触疫水摸底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协助血防部门落实急感防治的相关措施,控制急感,杜绝成批急感的发生。
四、各村(居)应修复警示牌及标语,设劝阻站,最大程度限制人群接触疫水。各村在实施灭螺的七日前,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开施药的时间、地点、药品种类、影响范围及注意事项。同时要做好灭螺前的环境处理,落实灭螺用工。
五、今年继续将晚血救治、以机代牛、封洲禁牧(聘用协管员、树立禁牧标志)、改厕等血防项目纳入到政府的民生工程。政府将对血防工作加强监管,落实举措,年终将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希望各村(居)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镇不定期对各村血防工作进行抽查、暗访。凡因上述各项血防防治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涓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