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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4X7/201909-00016 组配分类: 预案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殷汇镇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3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殷汇镇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30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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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第一时间掌握我镇食品药品安全舆论动态,及时引导和回复食品药品安全舆论所引发的社会关切,确保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应对、妥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殷汇镇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监测处置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各部门、村参与,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设兼职舆情管理员和监测员,加强对媒体等舆情监测处置,加强与各监管部门和社会媒体的沟通协作,构建全方位舆情监控系统。

二、加强舆论监测

    镇食安办设食品药品安全舆论管理员,每天至少一次浏览相关媒体,监测并跟踪处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有关舆情信息;其他村、部门设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员,对掌握到的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及时向镇食安办通报。监测范围内容主要为:新闻媒体报道、反映或正在调查采访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涉及我区的;我区以外已经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其产品源头与流向可能涉及我区的;我区以外已经发生一定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我区可能存在类似问题的。

三、进行舆情监测分析和研判

舆情管理员对舆情信息进行初步分析筛选,划分食品药品安全舆情风险等级。对于被媒体报道。反应慢,经初步分析对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影响不大的一般舆情,可在24小时(最迟48小时)内交办或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媒体报道。反映,经初步分析对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影响较大的重大舆情,应在2小时内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同时交办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并于24小时内(最迟48小时)跟踪查办结果。重大舆情交办应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等形式交办,再补充书面交办单。重大舆情处置结束后,舆情管理员要跟踪各地各有关单位的书面结案报告。

四、加强舆情宣传疏导

    舆情管理员按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舆情,避免群众不必要的恐慌,维护我镇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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