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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55634735XL/201908-00021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杏花村街道脱贫攻坚考评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8-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杏花村街道脱贫攻坚考评办法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08-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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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的函》和贵扶〔2019〕21号《关于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示》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4个社区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村两委全体成员(含扶贫专干)

二、考评办法:

1、加大千分制考核中脱贫攻坚工作权重。年终千分制考核中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20分。

2、建立社区脱贫攻坚奖惩机制。在省、市、区各类督查、暗访及第三方监测评估中,所涉及社区没有反馈问题的,按其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在省级督查暗访中反馈了重大问题(精准识别、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影响全街年终成效考核的,每次扣除其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的10%,在市、区督查暗访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分别扣除其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的5%。反馈问题以上级反馈问题清单为准。

三、本办法从8月1日开始执行。

 

 

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日

抄报:区扶贫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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