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55634735XL/201908-00021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
名称: | 杏花村街道脱贫攻坚考评办法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8-1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相关社区:
根据区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的函》和贵扶〔2019〕21号《关于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提示》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经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特对有扶贫开发任务的4个社区制定如下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村两委全体成员(含扶贫专干)
二、考评办法:
1、加大千分制考核中脱贫攻坚工作权重。年终千分制考核中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120分。
2、建立社区脱贫攻坚奖惩机制。在省、市、区各类督查、暗访及第三方监测评估中,所涉及社区没有反馈问题的,按其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在省级督查暗访中反馈了重大问题(精准识别、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影响全街年终成效考核的,每次扣除其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的10%,在市、区督查暗访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分别扣除其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的5%。反馈问题以上级反馈问题清单为准。
三、本办法从8月1日开始执行。
杏花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1日
抄报:区扶贫开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