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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893/201906-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调整2019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1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关于调整2019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14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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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9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

和特困供养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事务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2019]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91/·人;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为653/·人。

新的标准从20197月开始执行。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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