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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07Y/201901-00004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GCCGZX-2019-03A成交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1-17
生效日期: 2019-01-17 废止日期:

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GCCGZX-2019-03A成交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1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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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CGZX-2019-03A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1日
采购日期:2019年01月1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站前区汽车集聚园S4地块
成交金额:178800.00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小汽车
评审委员会名单:
王孟春
查日辉
许乐灵
采购人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牌楼街
联系人:胡善斌
联系方式:18956695513
采购机构名称: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王家明
联系电话:0566-4878460
收费标准: 0
收费金额:0.00万元
公告期限:2019年01月17日至2019年01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5号,联系电话:48784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第二名:池州市宏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名:安徽福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贵池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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