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37.7
137.19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9.9
19.3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7.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8
公务用车购置
85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9万元,占14.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7.8万元,占85.87%。具体情况如下:
1、本单位无因公出国情况,故此决算数为0元 ,因公组团0次,出国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39万元, 共计总批次303次,共计总人次3029人,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1万元,下降3.05%。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贵池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贵办发[2015]9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8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增加31.92万元,增长37.17%,贵池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增加4辆。
联系方式:贵池区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电话:2217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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