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职能及人员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也叫检察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的性质,决定了它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它既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审判机关,而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检察院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议案。
(二)受理单位和公民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需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进行侦查。
(四)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五)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协助区委,抓好本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队伍。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共有政法编制63人,现有干警53人;离退休人员32人。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政治处、公诉部、刑事检察部、诉讼监督部、综合业务室、职务犯罪侦防部、纪检监察室。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0户。
纳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第二部分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253.06万元(含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253.06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54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二是按照区政府目标考核,发放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奖、双拥奖励、文明单位奖励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48.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4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9.23万元,占94.64%;项目支出56万元,占5.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1.8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191.8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54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二是按照区政府目标考核,发放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奖、双拥奖励、文明单位奖励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8.7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7.54万元,增长6.25%。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二是按照区政府目标考核,发放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奖、双拥奖励、文明单位奖励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1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22万元,下降8.9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87.41万元,占8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08万元,占12.7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67万元,占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84万元,占5.3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8.21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发放司法改革绩效考核奖金;二是按照区政府目标考核,发放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奖、双拥奖励、文明单位奖励金。三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按财政要求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其中:基本支出928万元,占94.3%;项目支出56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6.5万元,支出决算为78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工资上调,二是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三是发放机关单位综合考核奖、双拥奖励、文明单位奖励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0.77万元,支出决算为12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2017年10月之后退休人员工资从人社局社保发放。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
-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94万元,支出决算为5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7.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38万元,比2016年减少61.67万元,下降23.8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为信息网络及软件设备购置更新费用。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贵池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因此涉及0个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因此无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