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和法院并称一府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和院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加(减少)户数。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区院本级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4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2.25万元,占94.58%;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万元,占5.42%。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3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689.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689.44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和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95.3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95.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12.6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2.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38.4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38.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 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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