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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458X/201809-00003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2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20 15:32 来源:区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105.9

105.8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0

2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5.9

85.8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2.9

32.9

       公务用车购置

53

52.9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05.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18.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5.88万元,占81.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组团0次,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9万元,下降3.8%,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7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务接待共310批次,3077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5.8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52.89万元,增长160.32%,增长的原因是因办案需要2017年新购置3辆执法执勤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2017年底,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保有车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