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37.7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9.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7.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2.8
公务用车购置费
85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8万元,上升30.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0次,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2017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5%,下降原因主要是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7.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1.9万元,上升37.1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万元,下降0.3%,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制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8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2万元,上升60.38%,上升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新购置4辆执法执勤车辆,数量比2017年度多;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勤用车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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