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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458X/201709-00001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9-3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30 10:54 来源:区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

部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57

53.7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4

20.7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

32.9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

32.99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7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0.79万元。2016预算数减少3.21万,减少13.38%,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31万。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我院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2016年公务接待420批次,共计4161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2.99万元,2016年预算数和2015年决算数基本持平。其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截止到2016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保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