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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458X/201704-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31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7-03-31 15:04 来源:区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部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05.9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5.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2.9
       公务用车购置费  53

说明: 2017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2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22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0.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53万元,主要由于案件数量剧增,现有车辆无法满足办案需求,需要购置车辆3台。    

(三)2017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