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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索引号:
00328458X/201610-00001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10-28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28 14:56
来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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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2015
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
“
三公
”
经费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财决库补02表
编制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计
57.2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4.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1
公务用车购置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2015
年度
“
三公
”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2万元。为全面反映
“
三公
”
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
“
三公
”
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
30
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2015年公务接待482批次,共计481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05万元,其中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8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保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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