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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索引号:
00328458X/201602-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2-03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发布时间:2016-02-03 14:29
来源: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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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57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3
公务用车购置费
说明: 2016年我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24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22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2015年预算下降0.1万元。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办案,一般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需要。 (三)2016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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