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99.1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6.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3.0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18
公务用车购置
39.86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12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6.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05万元,其中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9.86万元,购置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8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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