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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458X/201509-00002 组配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5-09-30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30 09:00 来源:区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 算 数

合  计

99.1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26.0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3.0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18

       公务用车购置

 39.86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12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所属单位。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6.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来宾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3.05万元,其中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9.86万元,购置车辆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8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