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法院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
索引号: 00328458X/201610-00002 组配分类: 财政决算
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10-28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10-28 10:37 来源:区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审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所有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检察院抗诉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人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由本级单位决算构成。

三、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840.9万元支出总计2047.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194.63万元,增长11.82%、支出增加641.2万元,增长45.5%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4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1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8万元,占0.0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6.9万元,占96.05%;项目支出80.7万元,占3.95%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40.1万元支出总计2046.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83万元,增长11.77%,原因为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人员工资增加;支出增加641.2万元,增长45.5%,原因为新审判大楼投入使用采购业务设备增加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1.2万元,增长45.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5.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二是新审判大楼投入使用增加硬件设施。其中基本支出1966.9万元,占96.05%;项目支出80.7万元,占3.9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度决算1794.8万元,比2014年增加574.9万元,增长47.13%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71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153.1万元,比2014年增加30.24万元,增长24.61%,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53.1万元,主要用于法院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5年度决算22.4万元,比2014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22.4万元,主要用于院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77.4万元,比2014年增加36.06万元,增长87.23%,主要原因养老保险并轨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个人账户汇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35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本院执行账户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审判执行任务及采购业务装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支出决算表.xls

            3.收入决算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xls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