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技术室、监察室,殷汇派出法庭、梅街派出法庭、乌沙派出法庭、马衙派出法庭、杏花村派出法庭20个内设机构。全院编制100个,目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90人,机关聘用人员44人,退休人员34人。
(1)审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所有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检察院抗诉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人等工作。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7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62万元,占100%。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0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59万元,占82.28%;项目支出249.54万元,占17.7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2013年度决算1215.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966.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消耗、水电等开支。“其他法院支出”决算249.5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法律文书印刷费、法官培训费、人民陪审员劳务费、装备购置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112.24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112.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18.9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18.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61.1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6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表.xls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xls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xls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池州市贵池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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