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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法院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3-31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31 10:44 来源:区法院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技术室、监察室,殷汇派出法庭、梅街派出法庭、乌沙派出法庭、马衙派出法庭、杏花村派出法庭20个内设机构。全院编制100个,目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93人,机关聘用人员83人,退休人员37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审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所有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检察院抗诉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人等工作。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以矛盾源头化解为目标,力争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有新成效。(二)坚持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力争在案件质量效果上有新提升。

(三)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力争在夯实司法为民基础上有新作为。

(四)坚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力争在实现队伍“三化”上有新进展。

(五)坚持以完善监督机制为保障,力争在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上有新跨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所以收入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贵池区法院2017年度收支总预算1791.33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收入预算1791.3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支出预算179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33万元,占62.2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76万元,占37.74%,主要用于办案经费支出,新审判大楼办公设备购置,“两庭”及信息化建设支出。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91.33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7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6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1.3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570.08万元,占8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99万元,占9.04%;住房保障支出59.26万元,占3.31%。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5.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47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374.3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54万元。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