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现有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技术室、监察室,殷汇派出法庭、梅街派出法庭、乌沙派出法庭、马衙派出法庭、杏花村派出法庭20个内设机构。全院编制100个,目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93人,机关聘用人员54人,退休人员35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审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之外的所有民商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及检察院抗诉案件;
(2)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3)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工作。进行法制宣传,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
(4)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变卖和指定破产清算人等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法院各项工作会议以及区委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记群众信任和重托,找准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提前谋划,精心安排,统筹兼顾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统筹兼顾依法独立公正司法与自觉接受监督,统筹兼顾大力提升司法公信与全面维护司法权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确保公正高效司法,弘扬法治正能量。根据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坚持以矛盾源头化解为目标,力争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上有新成效。(二)坚持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力争在案件质量效果上有新提升。(三)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力争在夯实司法为民基础上有新作为。(四)坚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力争在实现队伍“三化”上有新进展。(五)坚持以完善监督机制为保障,力争在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上有新跨越。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1047.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047.6万元。支出预算1047.6万元,收支平衡。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843.4万元,占8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95万元,占14.12%;住房保障支出56.25万元,占5.37%。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支支预算总表(附件1).xls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附件2).xls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附件3).xls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附件4).xls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总表(附件5).xls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表(附件6).xls
2016年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表(附件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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