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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6345493/201909-00016 组配分类: 政府决算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通告
名称: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18
生效日期: 2019-09-18 废止日期: 2029-09-18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9-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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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概况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位于池州主城区的东北部,东至九华山大道—白沙沟—平天湖路—五孔闸桥沿白沙堤至长江,南至秋浦东路,西至长江北路,北至长江,2010年6月,经城市区划调整成立,2014年元月办公地点由沿江社区和泰星城小区迁至翠柏中路122号原贵池区财政局楼内。街道土地面积约10.8平方公里,辖府学、翠百、百荷园、汇景、城北、沿江、东湖路等7个社区,人口7.2万人。

一、部门职能

根据《关于清风等五个街道机构设置和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重新核定的通知》(贵编[2010]10号)文件规定,清风街道办事处在贵池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了党工委、办事处、人大工委,政协有关工作机构;纪工委(监察室)、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街道党工委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发挥总揽街道工作全局的作用,对街道的各项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在街道各级党组织、行政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中起领导核心作用。街道办事处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授权,主要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能。街道机关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维稳综治办公室等四个职能科室。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清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清风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行政机构有办事处机关和财政所,所属事业单位有计生所、文广站,农业服务中心,与预算相比一致,无增减户。

纳入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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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79.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79.21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979.2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79.21万元)。年初年末结余为零。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979.21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766.11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362.63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3.48万元(其中七个社区人员工资197.16万元)。二、公用经费213.10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1万元(说明:办公费92.36万元中含拨付七个社区的办公经费82万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3.29万元主要是购置办公设备。

清风街道2017年收入总计75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53万元),2018年与2017年收入相比,收入增加了221.68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工资普调,社区人员经费及社区办公经费增加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17年支出总计757.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57.53万元),2018年与2017年支出相比,支出增加了221.68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也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及社区经费增加所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979.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2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97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2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79.21万元,支出总计979.2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7.53万元,支出总计757.53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68万元,增长29.26%,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1.68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人员工资普调及社区人员工资调增及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提高导致经费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9.2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1.68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普调;二是社区干部工资调增;三、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1.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普调;二是社区干部工资调增;三、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3.84万元,占49.4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33万元,占3.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85万元,占12.0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05万元,占4.2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9万元,占1.94%;城乡社区支出279.16万元,占28.5%,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3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9.21万元,2018年初财政预算总支出是66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工资普调;二是按区里有关政策规定提高社区干部工资待遇;三是由于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等所致。四、含社区网格员工资77.4万元(年初预算未列入)及新增退伍就业安置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979.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63.31%。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财政所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也包括计生及民政、文广部门的办公经费,超过预算的部分主要是社区办公经费及人员工资的增加所致。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33万元,完成预算的313.51%。主要用于文广站在职人员经费支出,经费远超预算主要是新增人员1人,部分补发的人员经费预算时年初时未列入本单位预算,决算时统一列入。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7.85万元,完成预算的315.11%。含社区网格员工资77.4万元,年初未列入单位预算;另一方面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年金及养保基数调增及补缴等情况所致。

4、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4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86.81%。主要用于医疗社会保障单位部分缴费划转至本单位每月上缴所致,以前由区社保统一划转,我单位年初未列入预算。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9.16元,完成预算的109.41%。主要用于各社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超预算的部分主要是按区里有关政策规定增加社区人员工资。

6、住房保障支出18.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在职人员按规定提取的公积金支出。

7.农林水支出3万,年初预算是0万元,主要是退休职工2人的生活补助。由于本年初未做预算,年终决算列支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3.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清风街道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0万元,比2017年增加5.03万元,增长2.42%,主要指机关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公务开支略有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9万元)。比2017年采购支出减少0.2万元,减少5.73%。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街道无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收入决算表

3、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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