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6345493/201612-00191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告 |
名称: | 清风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3-09 | |
生效日期: | 2016-03-09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切实保障我街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清风”建设,动员全街力量,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使突发性事件对社会稳定、人身及社会财富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保持社会政治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范畴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在我街辖区范围内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发生,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秩序、损害或可能损害人身及社会财富安全的事件。一般按突发事件的大小和程度分为三类:一是对人身安全、社会财富及社会秩序影响相对较小,由一两个职能部门可以处置的一般性突发事件;二是对社会财富、人身安全及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害,需由多个职能部门联合参与协调处理的重大突发事件;三是影响全街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对社会财富及人身安全造成严重损害,需调动、动员多个机构和多方力量参与处置的特大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成立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张岫春
第一副组长:徐树林
副 组 长:陈 青 徐光国
成 员:查小同 章承秀 方昌芹 韩玫瑛
宋 雨 许家旺 刘成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查小同、章承秀、尹碧云同志为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分段负责的原则,处置突发事件的三个层面的机构分别负责处置三个类型的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按突发事件的性质和范围由街道各职能部门、事件发生地的社区负责处理。
2、重大突发事件。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指挥协调机构负责处理。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未设立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由街道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
各协调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件及处理情况;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进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参与特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力量处置有关安全生产和公共场所安全方面(不含治安事件)的重大突发事件。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处置洪涝灾害、台风、干旱等方面的重大突发事件。
(3)街道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参加上述指挥协调机构的处置工作外,还需负责协调处置尚未设立协调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协调街道有关职能部门处置其他突发事件。
各职能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预案的要求,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在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下具体实施。
3、特大突发事件。由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
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包括:检查督促全街各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安全及社会财富安全的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及时有效处置特大突发事件;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处置突发事件员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处置突发事件的情况和信息;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工作。
为有效地处置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街道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设立六个处置工作组,作为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
(1)治安、消防组。组长由陈青同志担任,成员由齐山派出所、池口派出所、九华路派出所、清风司法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日常办事机构在齐山派出所或池口派出所。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各方的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通报有关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规定和本预案要求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置预案,负责预案组织实施和演练;在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力量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打击各种形式的犯罪及一切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保护社会财富及人身安全;负责组织力量对火宅、剧场物品和爆炸品爆炸等特种事故、地下设施及建筑物倒塌事故进行抢救救援工作。
(2)民兵应急组。组长由徐树林同志担任,人员由民兵预备役人员、各应急小分队队员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武装部。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抢险救援工作预案,组织日常抢险救援演练;在重大和特大突发事件发生以后,根据指挥机构的要求,部署组织民兵救援力量,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承担抢险救援任务。
(3)后勤保障与物资供应组。组长由方昌芹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财政所、党政办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党政办。
主要职责:制定后勤保障与物资供应工作预案;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供应等工作;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的疏散好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
(4)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组长由章承秀同志担任,清风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制定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预案;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卫生防疫队进入事件现场,及时开展现场救护、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运送伤病人员并组织医院治疗,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供事件发生或灾区使用。
(5)灾民安置及生活保障组。组长由韩玫瑛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民政事务所、有关社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机构设在街道民政事务所。
主要职责:制定灾民安置及生活保障工作预案;负责灾情调查,救灾救济款的管理和发放,灾民的转移与安置工作,解决灾民的吃、喝、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协助和配合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织安置死难人员的善后工作;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处理相关善后事宜。
(6)信息、宣传报道组。组长由章承秀同志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文广站等人员组成,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党政办。
主要职责:收集整理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领导参考;依据有关规定,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阅后,以书面报告或图像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件处置情况,并指导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按照程序向对口上级职能部门报送情况。
根据处置机构的要求,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过传媒传播给公众;及时报道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和事迹;及时录制事件的资料。
四、处置预案的启动和实施
1、发生危害社会财富、人身安全及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地群众和事件相关的社区、单位在积极参与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街道报告。
2、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街道党政办公室及有关单位为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应当做好记录,掌握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原因、伤亡损失等基本情况。
3、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街道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及时召开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安排各工种组的工作,视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发布公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视情况需要提出救援申请。
4、根据处置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的需要,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须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指挥长。负责召集参与现场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明确各单位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组织各现场工作组按预案程序实行现场处置;研究现场抢救方案,制定具体抢救措施,组织具体实施;及时掌握各个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不足的情况下,向上级机构申请支援。
5、重大或特大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尽快赶赴现场,履行预案工作职责。
6、突发事件发生后,与事件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如实报告。
五、善后处理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机构组成或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定组成调查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作出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恢复生产、经营工作,妥善安排救济救助及相关理赔事项。
六、工作要求
1、各社区及各单位均要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必须按照本预案的要求,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自觉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分别负责的基本原则。
2、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应急工作组要按本预案要求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全街各社区参与应急处置的机构人员要加强协调配合,服从指挥调遣和命令,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不得推诿、拖延、扯皮。
4、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认真抓好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为主要内容的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依党纪、政纪或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1、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钱物和物资的;
4、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5、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八、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并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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