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6345493/201412-00071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清风街道成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4-12-12 | |
生效日期: | 2014-12-12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按照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为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经研究,决定成立清风街道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张 亮
第一副指挥长:阮宏才
副 指 挥 长: 包志斌
王振宇(常务)
宋 雨(池口派出所)
许家旺(齐山派出所)
刘成刚(九华路派出所)
成 员:张岫春 纪海永 韩海斌 杜宇玲 孙秀琴 徐光国 刘根菊 黄永刚 查小同
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设以下十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指挥下开展工作。
(一)指挥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指挥员组成,组长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张亮担任,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随时安排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的指挥、组织和部门间的协调。
(二)处置组: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事件的类别,由分管的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多人或不明确时,由指挥部指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的单位及部门对事件进行迅速及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维稳防控组:由副书记王振宇担任组长,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副组长,组织派出所干警、群防群治队伍和应急分队及事发地的社区干部负责现场的保护、警戒和安全防范。
(四)交通管制组:由武装部长徐光国担任组长,协助交警队组织警力和应急分队,对事件现场的相关路段视情况进行管制。
(五)事故调查组:由副主任纪海永担任组长,维稳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民生办、民政办、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事件现场的勘查、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处理意见。
(六)应急机动组:由副主任张岫春担任组长,负责从各部门抽调20人组成的应急小分队,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需要,迅速及时派出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各组处理工作。
(七)应急保障组:由副主任杜宇玲担任组长,党政办、民政所、财政分局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做好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信息组:由副书记王振宇任组长,宣传部长刘根菊任副组长,保证及时、高效地收集、汇总反馈及报送事件的施救、处置进展情况,并明确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和向相关单位通报、汇总、发布的主体、程序及内容,其中要明确向公众宣传发布的口径和第一时间公布权威信息等相关规定。
(九)善后处理组:由副主任韩海斌任组长,纪委书记孙秀琴任副组长,党政办、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民政所、财政分局、综治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事件死伤人员的身份确认,遗留物的保管,损害赔偿核算,死伤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十)社区工作组:由各社区书记担任组长、居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居两委为成员,负责辖区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按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2、按规定时间采取电话报警。同时采取广播、手机信息等方式告知居民参加救援和紧急疏散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无关人员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
3、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4、安排专人保护现场及观察事件发展变化情况;
5、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部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协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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