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556345493/201312-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残疾人
名称: 清风街道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3-12-11
生效日期: 2013-12-11 废止日期: 2029-12-31

清风街道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作者: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来源: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3-12-11 02:38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清风建设,深入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贵预青组【20135号文相关要求,全面部署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梦”主题教育为抓手,坚持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围绕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目标定位,试点探索加强对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关爱、救助和帮扶的方式和途径。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找准工作力量和工作载体,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对象
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
三、工作目标
在前期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区相关要求,街道综治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街道、社区联动,探索实践具有普遍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努力在街道范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实现青少年犯罪率明显下降的目标。
四、工作领导机构
健全党政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共青团负责、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街道综治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统一领导。各社区、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街道团委书记,专职负责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进一步履行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利益的职能。
五、任务分工
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按照项目化的方式推进,综治部门总牵头,共青团总负责,按照不同类型青少年群体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
六、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载体
(一)建立牵头单位联系人制度和重点青少年群体信息采集制度。为使我街道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具有长效性和延续性,各社区应建立联系人制度,具体和长期负责本单位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职责;应建立全街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信息台账,全面采集统计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基本信息,为设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载体提供基础信息支持,促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更加客观、科学、有效。
(二)全面建立健全结对帮扶和互帮互助制度。各社区要组织党团员、街道(社区)干部、教师、志愿者等与五类重点青少年全面结对。探索在重点青少年群体中建立互帮互助组,并建立辅导员制度,各互助组织以重点青少年群体为根本,通过青少年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效改变五类重点青少年心理上自我封闭的不良状况,消除他们在校内或者校外单独生活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三)引入专业力量建立青少年维权、心理辅导志愿者服务队。动员发动法律工作者、公安干警、心理专业人才和热心公益的人士成立青少年维权和心理辅导等志愿者服务队,为我街道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关爱,为他们和其他青少年的利益诉求表达和心理健康需求提供直接畅通的渠道,及时帮助解决和有效化解有关青少年的矛盾和问题。
(四)探索青少年服务工作站、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建设。将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纳入综治工作体系,并以基层工作载体为抓手,积极发挥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实现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接触联系。
(五)大力开展物质资助、亲情关爱和普法维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已有的平台,开展困难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活动;同时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各界力量,为重点青少年群体募集救助资金,为他们的成长提供物质保障。大力开展亲情互动,帮助各类青少年切身感受到亲人特别是父母的关心关爱,消除隔阂,营造温馨的亲子尊长的家庭氛围。以举办普法知识宣传讲座为载体,开展青少年普法、自护教育,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六)扩展青少年社会教育阵地。加强我街道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中国梦”理想教育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推广青少年关爱基地、留守儿童之家等阵地建设的经验成果,开展各种教育、科技、文体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七、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时间为201310月至20161月,共分两轮实施推动。
(一)第一轮推动201310月—20141月):综治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全街范围内全面推开该项工作。各社区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内容,确定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社区应积极探索具有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街道团委负责汇总工作成果,总结工作经验。
(二)第二轮推动20142月—20161月):总结推广第一轮推动中形成的成熟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遇到的普遍性重要问题,进一步深化工作推动,力争在全街建立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探索建立能推动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深化巩固各项工作成果。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供保障。各社区要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党政统一领导、街道综治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和综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分工和自身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力。要将该项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帮助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在经费投入、工作力量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
(二)统筹兼顾,加强协调。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由街道综治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组和镇综治办统筹协调,街道团委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要统筹好该项工作与自身中心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其他方面的工作、与其他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的关系,明确各自任务,相互分工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内容在我街道全面落实,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改革创新,勇于突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普遍性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尝试,积极创新,努力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重点青少效性。
(四)加强督导,总结提高。建立联系督导机制,通过建立联系点、定期抽查和通报的方式,加大对各社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力度,并将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纳入本级综治工作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考核体系。同时,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形成可供全省其他单位参考和借鉴的、具有普遍性特征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