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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6345493/201906-00034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告
名称: 2019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18
生效日期: 2019-06-18 废止日期: 2029-06-18

2019年贵池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8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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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便函〔2019〕213)、省民政厅、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2019]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591元/月·人。

新的标准从2019年7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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