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15/201804-00006 | 组配分类: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申报2017年度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村的报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4-06 | |
生效日期: | 2018-04-06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贵池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贵池区开展新一轮计划生育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贵人口组〔2016〕18号)、《关于印发<贵池区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贵办秘〔2017〕50号)规定和《关于做好2017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村(社区)自查申报工作的通知》(贵人口组办〔2018〕2号),我镇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拟推荐以下4个村(居)参加示范村评比:联庄村、联村村、新义村、新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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