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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515/201611-00312 组配分类: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3-09
生效日期: 2016-03-09 废止日期: 2029-12-31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阅读次数: 作者:乌沙镇 来源:乌沙镇 发布时间:2016-03-09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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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二)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三)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四)在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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