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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515/201612-00130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16年贵池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6-02
生效日期: 2016-06-02 废止日期: 2029-12-31

2016年贵池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作者:乌沙镇 来源:乌沙镇 发布时间:2016-06-0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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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3432元/年·人调整为3775元/年·人。

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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