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15/201609-00007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乌沙镇食品安全监管“两员”主要工作职责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9-07 | |
生效日期: | 2016-09-07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药安全工作,指定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1、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2、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台账,掌握本行政村(社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及经营动态;
3、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如实填写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镇食品药品监管办报告;
4、协助上级有关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事件的查处;
5、负责本行政村(社区)50人以上家庭自办宴席的备案上报和检查指导工作;
6、当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向镇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办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本行政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
2、协助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向本行政村(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记录,并汇总上报相关信息;
3、负责了解掌握本行政村(社区)食品安全事故,收集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食品安全协管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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