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4X/201907-00020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殷汇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殷汇镇四措并举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
生效日期: | 2019-07-18 | 废止日期: | 2029-07-18 |
根据皖应急明电〔2019〕3号、池应急办〔2019〕85号等文件精神,殷汇镇四措并举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步入汛期以来,殷汇镇把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工作。重点区域建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成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把汛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个岗位,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照《池州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标准(暂行)》,深入排查治理汛前、汛期、汛后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监管,切实加大汛期执法检查力度。镇工办联合镇水利站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重点检查矿山企业贯彻落实防汛工作措施,开展防汛度汛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法生产、违规建设、使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行为,及时提前上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强化值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我镇积极加强与区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微信助力监管信息群及时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醒各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同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大应急投入,备足备齐各类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修订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等制度,及时掌握非煤矿山情况,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在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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