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07/201710-00002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贵池区牌楼镇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10-10 | |
生效日期: | 2017-10-10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到10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为确保大排查顺利推进,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健全完善“四单”“四严”“四覆盖”工作机制,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紧盯年度脱贫任务,对照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按照“四个过得硬”要求(即聚焦年度目标,做到严把标准过得硬;聚焦问题整改,做到补齐短板过得硬;聚焦坚中之坚,做到出台实招过得硬;聚焦任务落地,做到拉紧责任链条过得硬),在全镇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进行一次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排查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查实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对标整改,及时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努力实现“确保第一方阵、力争位次前移”的目标。
二、大排查范围
全镇各村全面开展大排查。
三、大排查内容
围绕“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全面排查各村在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精准帮扶、工作推进与脱贫成效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具体内容为“七个不落一个不少”:
(一)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
重点排查:
1.“两该两不该”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存在贫困户“该进未进、该退未退”及“漏评”“错评”现象。
2.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户申请、村评议公示、镇审查公示、区审批公告”的程序(今年动态调整中的识别程序为“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即村民评议、区级比对、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并公示,镇街审查并公示,区级审核公告);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村评议公示、镇公示审定并公告、区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
3.《扶贫手册》发放和填写是否规范,即是否使用国务院扶贫办监制的《扶贫手册》并发放到位,《扶贫手册》填写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签字不规范、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4.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即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从进到出全过程,是否有识别和退出资料、有帮扶措施记载;贫困村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清单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5.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贫困村、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与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二)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
重点排查:
1.扶贫资金是否足额落实。
2.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即扶贫资金是否重点投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是否与脱贫成效挂钩。
3.扶贫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即扶贫资金是否明确到具体项目,资金拨付是否达到时序进度,是否存在资金沉淀和滞留现象。
4.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是否建立了镇、村两级扶贫项目清单,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村申报、镇审核、区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5.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6.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户贷企用”模式是否坚持贫困户自愿和贫困户参与的原则,是否由贫困户签字贷款,是否签订了贫困户、经营主体、基层组织之间的多方协议,贫困户是否持有协议并知情,监管是否到位。
(三)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
重点排查:
1.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即脱贫攻坚 “十大工程”是否能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2.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即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落实到户到人,各类到户项目是否开工或完工,各类到户资金是否全部拨付。
3.政策效应是否明显,即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是否增长,基础设施是否改善,公共服务能力是否提升;贫困户的家庭收入是否增长,收入来源是否稳定,“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4.政策宣传是否到位,即贫困户对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知晓,对自身受益情况是否清楚明白。
(四)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重点排查:
1.产业扶贫是否实现全覆盖,即产业扶贫是否覆盖了贫困村,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都安排了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贫困户是否有生产经营收入或分红收益。
2.产业发展模式是否精准,即是否推行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做到了因户因人施策。
3.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发挥,即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带动能力,是否吸纳贫困户就业,是否建立了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是否长期、稳定受益。
4.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即是否帮助贫困户选准产业发展项目,是否提供防疫、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
5.非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产业扶贫政策,即是否同等对待非贫困村与贫困村的贫困户,是否安排并实施到户产业项目,是否全部安排帮扶责任人并落实帮扶责任。
(五)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
重点排查:
1.健康脱贫政策是否实现全覆盖,是否进行了部门数据比对和核查,贫困患者(2014年、2015年脱贫户除外)是否都享受了健康脱贫政策。
2.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落实了“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即“351” “180”政策,是否实现了 “一站式”即时结算全覆盖,贫困户是否知晓健康脱贫政策内容。
3.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是否优化,即是否推行了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户是否都有乡村医生签约,每个贫困人口是否都建立了电子健康档案,是否发放了健康卡,是否落实了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是否实行了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
(六)搬迁不落一宅,全面安居。
重点排查:
危房改造项目是否落实到位,即危房改造项目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对完工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后的项目是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七)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
重点核查:
1.定点扶贫制度是否落实,即是否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包村单位和帮扶联系人是否落实了实质性的帮扶措施,是否存在帮扶责任人一人联系5户以上贫困户的现象,对非贫困村中的贫困户是否做到了政策落实和帮扶措施全部到位,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是否满意。
2.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即驻村扶贫工作队是否全部到位,工作队员是否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是否全方位开展扶贫工作,群众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帮扶工作是否满意。
3.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即是否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是否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是否开展了扶贫公益活动,是否认真做好“10·17”扶贫日活动准备工作。
(八)“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村。
重点排查: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加强,即是否安排并实施了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和人畜安全饮水、农村电网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
2.基层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是否提升,即是否在基层基本公共教育、基层基础劳动就业创业、基层基础社会保险、基层基础医疗卫生、基层基础社会服务、基层基础住房保障、基层残疾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3.村集体经济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即是否支持村级发展特色产业,是否推行农村“三变”改革,所有行政村是否都有集体经济收入,收入来源是否稳定。
四、大排查方式
实行镇街为主、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大排查机制,全面开展镇街自查、区级督查验收。
(一)镇街自查。我镇要聚焦“七个不落、一个不少”排查内容,逐村逐户逐项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大排查,做到不落一村、不漏一户。落实排查责任,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镇街大排查工作要于10月底前完成。
(二)区级督查验收。区扶贫办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工作调度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开展大排查活动。区级督查验收每个镇街必到,深入村、户开展调查走访,实地督查大排查开展情况,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是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推进脱贫工作的一次检查,是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一次检阅。各村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二)突出排查重点。各村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对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的大排查内容,逐一梳理、逐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群众,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认真抓好整改。各村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村要根据大排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意见建议等,于10月23日前上报镇扶贫办。镇扶贫办根据各村上报材料,于10月25前形成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报告上报区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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