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07/201703-00053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下发牌楼镇扶贫开发帮扶责任人职责的通知 | 文号: | 牌办秘[2016]78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8-24 | |
生效日期: | 2016-08-24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各村、各帮扶责任人:
为扎实推进我镇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具体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经研究决定将牌楼镇建档立卡贫困户801户2148人帮扶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每个具体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为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镇机关全体干部、村两委干部和区直驻村工作队干部共计90人,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对象在10户左右。并制定帮扶责任人具体职责,请各帮扶责任人对照职责内容履行自己的职责。
一、各帮扶责任人收到帮扶对象名单后立即与帮扶对象进行结对。
二、登门入户进行走访调查,查找致贫原因,分析脱贫需求,并制定帮扶措施和脱贫计划。
三、从结对之日起到2018年底每年走访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走访要记好帮扶记录,填写帮扶手册(农户和村档案袋两分手册都要填写),并将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户主的合影照片保存在贫困户档案袋内。
四、落实各项帮扶措施,通过实际帮扶行动把能通过帮扶脱贫的贫困户分年度在2016年和2017年两年内全部脱贫,把不能通过帮扶脱贫的低保和五保户放在2018年政策兜底范围。
五、每年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并报村扶贫专干,贫困户脱贫程序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务公开栏公示,帮扶责任人签字和贫困户签字认可。
六、帮扶责任人要准确掌握扶贫户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并收集扶贫户各项资料报村扶贫专干,及时将有关信息资料存入扶贫户档案。
七、从2016年5月份到2018年底帮扶责任人对帮扶对象实行全程包保,包帮、包脱、包巩固,做到不脱贫不脱钩。确保到2018年底如期完成我镇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为到2020年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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