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07/201811-00011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印发《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11-15 | |
生效日期: | 2018-11-15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各涉农镇街,区直各单位:
《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已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池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9月5日
抄送:平天湖风景区清溪街道
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
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池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以“五访五促”“五查五推”为主要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切实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县区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压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责任。以遍访行动带头转变作风,促进真抓实干,了解基层群众实际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突出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围绕如期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的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以遍访行动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遍访行动的重点,瞄着问题走、追着问题访,摸清症结,找准原因,打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梗阻”,切实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结果导向。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遍访行动的关键,始终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坚持统筹推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与抓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三、遍访行动分工
(一)遍访贫困对象
区级层面:三年攻坚期内,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遍访本区贫困村,同时要切实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区级领导干部结合联系贫困村和住村调研活动,深入开展走访活动;参与定点帮扶的区直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定点帮扶村,走访贫困户。
镇街、村层面:三年攻坚期内,镇(街道)党(工)委书记遍访本镇(街道)贫困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遍访本行政村(社区)贫困户。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联系村工作,深入开展走访活动。村(社区)“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走访贫困户。
(二)推进乡村振兴
各级要在遍访行动中,对镇街和贫困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同步开展调研;同时,要结合日常工作,走访调研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乡村,帮助理清发展思路,谋划振兴举措,加快推进步伐。
四、遍访行动内容
(一)遍访贫困对象
查访扶贫对象识别准不准,督促提高识别精准度。重点查访是否按照标准和程序识别贫困对象,是否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督促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切实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
查访项目安排到户准不准,督促“五个一批”帮扶举措落地。重点查访是否因人因地、因致贫原因、因贫困类型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督促产业脱贫、就业脱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保护脱贫、易地扶贫搬迁、综合保障性扶贫等各项工程落地见效,切实做到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查访因村派人、包保到户准不准,督促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到位。重点查访是否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联系人的作用,督促做好精准选派、扎实帮扶、严格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切实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查访脱贫成效准不准,督促扶贫质量、进度以及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重点查访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是否坚持标准、符合程序、群众认可,督促将脱贫攻坚质量放在首位,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推进乡村振兴
调查现代农业建设情况,推动产业兴旺。重点调查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两区”划定、农业品牌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着力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调查乡村绿色发展情况,推动生态宜居。重点调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农作物秸秤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农业投入品减量、河(湖)长制、林长制推进等情况,着力推动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切实打造农民幸福生活的美丽家园。
调查乡村文化建设情况,推动乡风文明。重点调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公共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移风易俗情况,着力推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培育,切实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调查乡村社会治理情况,推动治理有效。重点调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乡村法治建设、“一约四会”、平安创建情况,着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切实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调查农村民生保障情况,推动生活富裕。重点调查“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教育等公共服务、农村创业就业、农民增收情况,着力推动农村民生改善,切实提高农村美好生活保障水平。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上旬)。对全区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遍访行动相关工作。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8年9月)。坚持三级书记带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跟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结合开展脱贫攻坚夏秋季攻势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力有序推进遍访行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书记要在9月底前完成对今年拟脱贫户的遍访行动。
(三)常态开展阶段(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坚持常态化开展遍访行动,对照遍访目标和进度要求深入持续推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认真总结遍访行动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高遍访行动成果。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书记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未脱贫户的遍访行动。
(四)持续提升阶段(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和2020年后减贫方案,积极开展“三年后”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确保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大政治责任,把开展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作为重要抓手,结合脱贫攻坚任务,科学制定方案,统筹安排进度,落实落细要求,确保遍访行动顺利开展。各镇街遍访行动方案于9月15日前报至区扶贫办。
(二)建立台账,有序调度。各级要建立遍访行动工作台账、进度台账。工作台账主要用于参与遍访的领导干部记录遍访情况、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解决问题的思路举措等;进度台账主要用于扶贫、农业农村部门及时掌握遍访行动进展情况,对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提醒督促。实行遍访行动进度“一月双报”,区领导遍访进度和记录请所在单位办公室整理并于每月1日和16日发至区扶贫办;各镇街遍访进度请各镇街扶贫工作站汇总并于每月1日和16日报至区扶贫办(联系人:张子昂,联系电话:0566-2620697,邮箱:gcqfpb@126.com)。加强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利用,做好“两本台账”网上填写、报送和汇总。
(三)改进方法,注重实效。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随机走访、个别访谈、开展座谈、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防止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形式主义,确保遍访工作扎实推进。各级扶贫部门要充分运用遍访行动取得的第一手资料,加强问题梳理和情况分析,为党委、政府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决策依据。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实施细则要求,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良好形象。各镇街扶贫、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党委、政府督查工作机构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推动遍访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1.2018-2020年区委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计划表
2.2018-2020年区长遍访贫困对象计划安排表
3.遍访行动进度表(参考模板)
4.遍访行动工作记录表(参考模板)
附件1
2018-2020年区委书记遍访贫困对象 计划安排表 | ||
走访时间 | 走访地点 | 备注 |
2018年5月 | 棠溪镇花庙村、百安村、曹村,梅村镇檀林村、黄田村、珍溪村 | |
2018年6月 | 涓桥镇凉亭村、牛头山镇万子村、杨店村,唐田镇尚书村、石坡村、沙山村,牌楼镇佳山村、竹溪村、大山村,秋江街道同心村、新河村 | |
2018年7月 | 墩上街道低岭村、永岭村、罗城村,梅街镇太平村、长垅村,马衙街道马衙村、大路村,里山街道杨街村、里山村 | |
2018年8月 | 梅龙街道新龙村、胜利村,梅街镇峡川村 | |
2018年9月 | 牛头山镇万子村、涓桥镇四联村 | |
2018年10月 | 秋江街道新河村、里山街道杨街村 | |
2018年11月 | 殷汇镇旧溪村、梅村镇珍溪村 | |
2018年12月 | 牌楼镇竹溪村、墩上街道低岭村 | |
2019年1月 | 梅龙街道新龙村、马衙街道马衙村 | |
2019年2月 | 唐田镇尚书村、梅街镇长垅村 | |
2019年3月 | 棠溪镇花庙村、乌沙镇丰庄村 | |
2019年4月 | 牛头山镇万子村、涓桥镇四联村 | |
2019年5月 | 秋江街道新河村、里山街道杨街村 | |
2019年6月 | 殷汇镇旧溪村、梅村镇珍溪村 | |
2019年7月 | 牌楼镇竹溪村、墩上街道低岭村 | |
2019年8月 | 梅龙街道新龙村、马衙街道马衙村 | |
2019年9月 | 唐田镇尚书村、梅街镇长垅村 | |
2019年10月 | 棠溪镇花庙村、乌沙镇丰庄村 | |
2019年11月 | 牛头山镇万子村、涓桥镇四联村 | |
2019年12月 | 秋江街道新河村、里山街道杨街村 | |
2020年1月 | 殷汇镇旧溪村、梅村镇珍溪村 | |
2020年2月 | 牌楼镇竹溪村、墩上街道低岭村 | |
2020年3月 | 梅龙街道新龙村、马衙街道马衙村 | |
2020年4月 | 唐田镇尚书村、梅街镇长垅村 | |
2020年5月 | 棠溪镇花庙村、乌沙镇丰庄村 | |
2020年6月 | 牛头山镇万子村、涓桥镇四联村 | |
2020年7月 | 秋江街道新河村、里山街道杨街村 | |
2020年8月 | 殷汇镇旧溪村、梅村镇珍溪村 | |
2020年9月 | 牌楼镇竹溪村、墩上街道低岭村 | |
2020年10月 | 梅龙街道新龙村、马衙街道马衙村 | |
2020年11月 | 唐田镇尚书村、梅街镇长垅村 | |
2020年12月 | 棠溪镇花庙村、乌沙镇丰庄村 |
附件2
2018-2020年区长遍访贫困对象计划安排表
走访时间 | 走访地点 | 备注 |
2018年9月 | 梅龙街道新龙村 | |
2018年11月 | 殷汇镇旧溪村 | |
2019年1月 | 牛头山镇万子村 | |
2019年3月 | 唐田镇尚书村 | |
2019年5月 | 墩街道低岭村 | |
2019年7月 | 涓桥镇四联村 | |
2019年9月 | 梅村镇珍溪村 | |
2019年11月 | 秋江街道新河村 | |
2020年1月 | 棠溪镇花庙村 | |
2020年3月 | 梅街镇长垅村 | |
2020年5月 | 乌沙镇丰庄村 | |
2020年7月 | 马衙街道马衙村 | |
2020年9月 | 里山街道杨街村 | |
2020年11月 | 牌楼镇竹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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