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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唐田镇八一村陈塘组、山头组地质灾害点一期避让搬迁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6-09
生效日期: 2016-06-09 废止日期: 2029-12-31

唐田镇八一村陈塘组、山头组地质灾害点一期避让搬迁实施方案

阅读次数: 作者:唐田镇 来源:唐田镇 发布时间:2016-06-09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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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田镇八一村陈塘组、山头组地质灾害点一期避让搬迁实施方案

 

 

为加强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交办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贵池、改善山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件大事,认真落实唐田镇八一村陈塘组、山头组地质灾害危险点一期搬迁工作,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一期陈塘组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山区扶贫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结合起来,充分考虑和满足避让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交通等基本条件的要求。在征求搬迁户意见的基础上,经过镇政府、村委会多次研究和论证后,该地灾点搬迁户采取分散安置的办法,由安置户自行在地灾点以外购置旧房、新建或投亲靠友等方式分散搬迁安置。

二、目标任务

八一村陈塘组属于市级重点监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区政府已经明确了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目标,35户全部采取分散安置,要求2015年汛期结束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点35户避让搬迁及拆旧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唐田镇地质灾害治理和移民搬迁工作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喻辉

指挥长:吴岳胜

副指挥长:殷飚  张旭东

成  员:汪宏 尹新红 胡志勤  余江 查振林 蒋春信 王成根   朱华云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

组长:殷飚

成员:查振林  蒋春信  王成根  朱华云  王李  张正松

(二)加强灾害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采取灵活多样样式,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地质灾害危险性与避让搬迁必要性,宣传党和政府的地质灾害治理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消除群众思想顾虑,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确保避让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镇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档案,真实记录地质灾害特征、威胁人口财产状况、避让搬迁实施与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坚持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成立由搬迁户民主推荐人员组成搬迁工作监督小组,将搬迁安置户数、安置人数和建房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实施全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66-4451303)。镇党委、政府组织由镇纪委、国土、财政等部门对搬迁安置户数、人数以及资金下拨、分配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资金合理安全使用。对于虚报搬迁户数、冒领搬迁补助资金和挪用资金等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实行目标考核。镇政府将与八一村签订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地质灾害搬迁工作目标,建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责任制和检查考核制度。镇政府将在年终组织考核,对完不成年度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补助资金,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

镇政府将认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贯穿于治理工作全过程,帮助群众解决搬迁遇到的困难,同时必须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对于已建新房、老房不拆的农户,政府必要时采取强有力措施,实行强拆。

四、安置

(一)确认搬迁对象。我镇八一村陈塘组地质灾害一期避让搬迁对象共有35户,为保证搬迁对象真实性,我镇已将搬迁户和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认搬迁对象。

(二)安置地点选址。本着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实际,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将搬迁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结合起来,采取异地分散建房和购房为主,完成搬迁任务。

五、金使用管理

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基础上,由群众自筹,上级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资金接受群众监督,进行公示,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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