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74/201705-00019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计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5-15 | |
生效日期: | 2017-05-15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唐政﹝2017﹞14号
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区扶贫办《贵池区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计划的通知》精神,今年我镇1个贫困村出列、420人脱贫的任务。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准识别贫困对象。各村、社区需根据附件的任务安排,确定具体预脱贫贫困户。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精准确定预脱贫贫困户,具体名单需经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共同审核签字后上报。
二、规范脱贫程序。各村、社区要在3月28日前确定预脱贫名单,逐户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并在11月上旬严格按照贫困人口脱贫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在11月底完成评议公示和审定公告,并用正式报告形式将脱贫名单上报镇扶贫办备案,系统标注工作和颁发脱贫光荣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完善档案资料。整个脱贫过程应该做到全程记录,有据可查。所有脱贫过程资料一式两份,上报镇扶贫工作站一份和村(居)委会专柜存档一份。
附件:2017年唐田镇减贫计划表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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