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31/201607-00055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涓桥镇二0一六年抗旱应急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
生效日期: | 2016-07-29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一 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提高我镇旱灾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对城乡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涓桥镇区域内旱灾的预防、外置、应急和救援。
3、工作原则
①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
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③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
④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⑤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⑥抗旱工作实行各企事业单位、村(居)主要干部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就地抗旱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涓桥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实行防汛抗旱连贯责任制,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防旱、抗旱工作。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必要时可在旱情严重区域建立前线指挥所,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旱情,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抗旱资金和物资援助。
涓桥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由张积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为:传达指挥所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抗旱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所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救助工作协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职责分工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负责农作物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并实施农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合理调整农作物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适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作物旱情信息。
林业站:做好林业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实施林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
水利站:负责指导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镇蓄水及缺水情况。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抗旱工作,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民政所: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旱灾救助款物;组织指导旱灾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卫生院: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赴重点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文广站:负责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抗旱救灾工作信息。重大旱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社会稳定。
财政分局:紧急提供抗旱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抗旱资金安排、拨付、管理。
电管站:负责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和抗旱信息畅通并保证灾后电力、通讯设施的抢修。
农机站:负责全镇各类提灌站的维修和保养,油料的提供,确保各类机具在旱情需要时拉得出、用得上。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赋予的任务。
四、旱灾信息预警发布
(一)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所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二)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旱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等级分为四级。即:轻度干旱(Ⅳ),中度干旱(Ⅲ),严重干旱(Ⅱ),特大干旱 (Ⅰ),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二)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分析、评估和确认,由指挥长审定后统一发布。
五、预案的启动
旱灾发生后,各村(居)必须立即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调查核实灾情。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级别、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镇级有关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一)抗旱应急预案启动步骤
1.会商。为正确作出抗旱决策,在采取重大行动前必须进行旱情会商。参加人员除防汛抗旱指挥所正、副指挥长外,农技、民政、水利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内容包括旱灾程度、旱情发展趋势,确定干旱等级,研究抗灾应急措施。
2.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应及时将会商结果向区政府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3.抗旱指挥机构对不同旱灾等级采取的工作程序。
4、按照旱灾出现的等级,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分别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Ⅳ级:由镇防汛抗旱所通报旱情,并发通知做好蓄水、保水等工作。
Ⅲ级: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安排抗旱工作。
Ⅱ级:指挥长亲自指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抗旱工作。
Ⅰ级:指挥所全体成员单位会商,全力做好抗旱工作,组织和发动村民全力投入抗旱救灾。
(二)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及措施
1.轻度干旱启动Ⅳ级抗旱预案。当全镇或区域内大面积连续15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受旱面积占全镇或区域播种面积10%—30%,旱情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影响,启动本抗旱预案。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要根据旱情的变化,认真做好旱情的监测、预报工作,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情况;受旱村社要及时组织提水抗旱,搞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配,减轻旱灾损失。
(1)抗旱工作方针:坚持抗旱和调配水资源两手抓,实行全面抗旱,确保抗旱夺丰收。
(2)抗旱组织措施:①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发布旱情通报,通报旱情,包括降水量和未来天气变化,土壤墒情,受旱面积,作物受旱程度,河道来水及塘库蓄水,并提出防旱抗旱的具体要求。②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发防旱抗旱工作通知,并向镇政府提交抗旱决策和建议。③向社会发布旱情、抗旱信息。
(3)抗旱工作措施:①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方案。②下达塘、库蓄水和供水计划,落实重点工程抗旱灌溉任务。水库蓄水原则是既不能过于保守,求安全,忽视经济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也不能盲目强调洪水资源化,忽视安全。
2.中度干旱启动Ⅲ级抗旱预案。当全镇连续25天无有效降雨;水分亏缺过多,对农作物产生较大影响;水库蓄水量为兴利库容的40%至60%,土壤相对湿度为50%以内;水田缺水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30%,成灾面积已经达到10%以上。有10%以上的人畜饮水困难时启动本预案。
镇防汛抗旱指挥所要密切注意旱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定期分析旱情。掌握抗旱准备工作和行动情况;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1)抗旱工作方针:实行全面抗旱,力争抗旱夺丰收。
合理调配水源,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调配水源。
(2)抗旱组织措施:①镇防汛抗旱所常务副指挥长组织会商,明确各部门的抗旱职责和具体任务。②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发抗旱紧急通知,提出抗旱对策的具体要求。③镇联系村干部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3)抗旱工作措施:①利用一切水利设施,早引多灌,争取抗旱主动权,做到防抗并举。各水库作好应急供水预案,合理调配水源。②镇组织抗旱服务队全力以赴投入抗旱一线,帮助群众检修提水机械,启动所有设备,扩大抗旱灌溉面积与解决人畜饮水困难。③推广旱作农业新技术,提高天然降水的有效利用率。如深耕、保墒,留茬少耕,地膜、柴草覆盖等。④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下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旱灾的统计。
3.严重干旱启动Ⅱ级抗旱预案。当全镇连续4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土壤水分亏缺过多,对农作物产生严重影响;水库蓄水为兴利库容的20%至40%;土壤相对湿度为40%以内;水田缺水率达到5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0%,成灾面积已经达到40%以上,有30%的人畜饮水困难时启动本预案。
镇防汛抗旱指挥所要随时掌握旱灾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通报实情及抗旱工作情况;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及时进行抗旱工作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部门抗旱职责;启动抗旱预案,优先保证村居民生活用水;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做好抗旱工作。
(1)抗旱工作方针:实行全面抗旱,重点保,保重点。
(2)抗旱组织措施:①镇防汛抗旱指挥所指挥长组织会商,要求镇级各部门把抗旱救灾作为头等大事,深入一线,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②镇政府派抗旱工作组,督促指导各村抗旱救灾工作。工作组由镇政府牵头,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领导研究,提出解决办法。③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抗旱职责完成情况。
(3)抗旱工作措施:①水源统一调度,统一管理。镇政府对主要水源统一调度,实施节约用水。②大力推广应用抗旱新科技、节水设备等科技产品。③镇财政分局及时下拨抗旱经费,筹措抗旱资金下拨到抗旱一线。组织抗旱服务队购置设备,抢修水利工程等应急措施。④抗旱服务队设备统一调配使用。⑤各村(居)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镇下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旱灾情的统计。
4.特大干旱启动Ⅰ级抗旱预案。当全镇连续60天以上无有效降雨;土壤水分严重亏缺,对农作物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水库蓄水不足兴利库容20%;土壤相对湿度为35%以内;水田缺水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80%,成灾面积达到60%以上,有80%以上的人畜饮水困难时启动本预案。
对照防汛抗旱责任制,确保村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镇防汛抗旱指挥所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指挥所加强会商、分阶段部署工作。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措施,各村、镇级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1)抗旱工作方针:实行重点抗,重点保。抗旱用水次序为优先保证群众生活用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再生产性用水。
(2)抗旱组织措施:①镇党委、镇政府联合召开抗旱救灾工作会议,发出抗旱救灾工作通知。把抗旱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组织和发动党、政、军、民开展声势浩大的抗旱斗争。镇长亲坐镇指挥。②严明抗旱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一般不开与抗旱无关的会议,参加抗旱分工的领导出外需请假,集中精力抓好抗旱。③派出抗旱检查组,深入各村社检查指导抗旱救灾工作。④镇防汛抗旱指挥所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3)抗旱工作措施:①各村利用、购置流动机电设备,组建、完善抗旱队,拦截地面水,挖掘地下水。在塘、堰、河道、渠道及水库旁架设临时泵抽水。在地下水位浅的地方发动群众打中深、浅井,利用地下水进行灌溉。②拦截生活废水,保护水资源免遭污染。③保水田,弃旱地,加大水田投入。特大干旱年份,降水奇缺,旱作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减产,甚至绝收。此时应放弃旱地,把抗旱的重点放在水田上,加强水田作物管理,农技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利用一切科技手段,确保旱地减产水田补。④对人畜饮水困难地区,采取架设临时自来水、运水等措施,保证人畜饮用水。⑤动员广大群众节约用水。⑥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下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做好旱灾情的统计,做好因旱农作物绝收面积的灾情统计,安排救灾粮、款的发放。
(三)启动抗旱应急预案纪律保证
任何损害、侵占、破坏输水设施,抢水、偷水、污染抗旱水源的行为,对有条件组织抗旱而不作为的;拒不服从抗旱水量统一调度的;拒不执行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的;在水事纠纷中,煽动群众聚众闹事的;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规定拆除截水设施的;截留、挤占、挪用抗旱资金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所有与抗旱工作相关的单位,在特大旱情出现时必须无条件服从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所指挥,保质保量完成其承担的抗旱工作。
因抗旱发生的水事纠纷,由村委会负责协调处理,协调不成的,报镇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影响行洪的截水行为,拆除截水设施,恢复塘、坝、堰、沟、渠的原貌。
(四)、安全防抗和医疗救护
在抗旱救灾中,镇抗旱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旱灾发生区域内的村(社区)要组织好医疗卫生站,加强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五)、应急结束,预案解除
当干旱地区发生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旱情得到缓解,水源状况得到改善,低于受旱标准,全镇大规模抗旱行动基本结束后,由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向社会宣布抗旱期结束。
六、应急保障
1、通讯保障
要保障抗旱信息畅通,保障气象、水文、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
2、抗旱队伍建设与抗旱资金、物资保障
要建立专业抗旱服务组织,并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紧密联系,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请求上级派驻技术专家参加抗旱救灾工作。
镇政府应安排必需的抗旱经费,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抗旱指挥所要分级原则储备好必要的抗旱机具、维修配件、抽水设备等抗旱物资,对抗旱物资的管理要建章立制,科学管理,合理调配。必要时也可向社会公开征收各种抗旱物资。
3、交通运输和治安保障
镇公路站要保障抗旱救灾交通运输畅通,保证抗旱救灾车辆在全镇范围内优先通行。派出所负责做好抗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的行动,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严肃查处抗旱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七、后期处置
1、抗旱效果评价
全镇各级抗旱组织机构在抗旱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级抗旱工作,对抗旱进行效果评价,积累经验,寻找不足,完善预案,并报镇抗旱指挥所。
特大、严重旱灾灾情解除后,受旱村(社区)和镇、区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害损失、灾区急需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抗旱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的村(社区),在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尽快研究制定帮扶救灾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根据受灾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募捐等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
对抗旱期间发生的水利设施损坏和设备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应急设置的临时工程设施予以清除,加固恢复,对抗旱物资的消耗及时予以补充。
七、附则
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汛抗旱挨近所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抗旱预案自镇政府批准之日起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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