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31/201607-00052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涓桥镇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07-29 | |
生效日期: | 2016-07-29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台风、山洪泥石流灾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规范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减灾工作程序,有效、有序地展开防灾、救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省水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防洪法办法》和《池州市防台风和山洪应急预案》、《贵池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山洪、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涓桥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以下简称镇指挥所)和指挥分所,负责领导全镇防台风和山洪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2.1.1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所和指挥分所
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台风和山洪工作;指挥所下设八个指挥分所,其组成人员如下:
政 委:周 锋
指 挥 长:吴怀昌
副 政 委:包荣生
副指挥长:张积忠(常务) 包春林
成 员:李芳胜 宋文治 桂早红 张勋业 严兆明 郑 勇 汪 玥 包善骏 方松林 汪曙华 包晓华 方 俊 李四军 王向东 陈敏义 章凯峰 杨 伟 洪发寿 胡宗义
指挥所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八个指挥分所:
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负责接收、传达及收集整理上级相关文件、命令,统计上报相关数据,执行上级防指的指示、调度和命令,保证通讯通畅及提供后勤保证。
主 任:宋文治
成 员:包晓华 陈敏义 章凯峰 叶华生
指挥所下设八个指挥所,各指挥分所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 谷潭圩指挥分所:负责谷潭圩大堤、谷潭排灌站及涵闸、谷潭撇洪沟的安全,负责谷潭圩主干渠清障以及谷潭圩的抗旱工作。
所 长:李芳胜
副所长:徐长生 胡宗义
成 员:陈胜利 汪曙华 董凉东 王胜利 方庆启 许正中 许双全 何七莲 桂昌宝
(二) 天生圩指挥分所:负责天生圩大堤,涵闸的安全,协调控制天生圩内水位。
所 长:王 玥
副所长:陈运福 李宽宝 鲍来友
成 员:唐湾生 陈珍珍 章凯峰 祝必荣 洪昌武 陈春英 饶静波 王亦平
吴润月
(三) 新桥指挥分所:负责原金星村防洪堤段的堤坝、涵闸,金星撇洪沟及黄岭圩的安全。
所 长:张积忠
副所长:刘平文 吴照龙
成 员:王向东 李统一 吴来枝 郭 罡 方松发
(四) 普丰圩指挥分所:负责普丰圩大堤、保庆圩安全,负责曹冲水库安全,协调流赛站、保庆排涝站及抗排矛盾,指导普丰圩抗旱工作。
所 长:张勋业
副所长:钱叶宝
成 员:李四军 陈敏义 钱 军 钱春发 吴神龙 王爱云 吴平安
(五) 流赛指挥分所:负责流赛站、流赛防洪堤防的安全,负责主干渠清障,协调排涝水位。
所 长:包春林
副所长:洪发寿
成 员:吴 飞 章海生 阮 林 李安明
(六) 杨畈圩指挥分所:负责杨畈圩堤防安全,杨畈站水工及电气设备安全,指导杨畈圩抗旱工作。
所 长:包善骏
副所长:施好养
成 员:郭志新 张春生 陈 瑜 杨维主 舒凯丰 汪桂英 王义平
(七) 八一水库指挥分所:负责八一水库、墩上湖水库及红旗河防洪度汛安全及指导八一灌区的抗旱工作。
所 长:吴怀昌
副所长:包春林 桂早红 严照明 方松林
成 员:周国良 郭 新 胡五洲 梅宪兵 方 正 胡孔春 章正文 张子健 方 鸣 管言宝 曹金兰 陈胜红 韩新乐 方胜发 王正祥
(八) 城防(东南湖圩)指挥分所:负责城防安全,受市城防指统一调度。
所 长:郑 勇
副所长:方燕铭 徐正保
成 员:王 刚 叶华生 李本炉 陈玉英 李 燕 方有松
2.1.2镇指挥所成立工作小组,
当台风和山洪泥石流形成灾害时,镇指挥所立即成立若干工作小组,全面指导“防、抢、避、救”工作,保证防台风和山洪工作稳而不乱,措施得力。
附表一 涓桥镇防汛防台风和山洪灾害各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别 |
分管 领导 |
政委 组长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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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办 公 室 |
张积忠 |
周 锋 吴怀昌 |
李芳胜 包荣生 宋文治 桂早红 张勋业 郑 勇 汪 玥 包春林 包善骏 周国良 陈胜利 包晓华 汪曙华 王 刚 李四军 方 俊 陈敏义 章凯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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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信息员:包晓华 联系电话:1880566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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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1.会商各阶段工作部署、调度、督查指导、重大方案等重大事项;2.负责收集、审查、管理、发送、发布各类信息;3.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4、负责视频会商及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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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涓桥镇政府 电话:3393060 传真:33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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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领导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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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积忠 郑勇 |
李四军 王向东 王 刚 陈敏义 章凯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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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1.负责制订防灾救灾方案、抢险方案、水毁工作方案、抢修计划和技术指导。2.负责组织水库、河道、重点山塘和山洪泥石流易发区等工程巡查.3.开展相关业务培训;4.水利工程及其他重点防御对象的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防、避、抢、救工作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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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涓桥镇政府办公大厅 电话:3393079 传真:33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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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灾 核 灾 组 |
领导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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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勋业 宋文治 |
汪曙华 钱 军 董凉东 方 俊 李四军 郭 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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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了解、收集人员及物资应急转移和各种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汇总、核灾、上报灾情数据及灾情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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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涓桥镇民政所 电话:3393088 传真:33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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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 险 救 灾 组 |
领 导 |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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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春林 张积忠 |
张子健 章正文 梅宪兵 王向东 李四军 王 刚 潘慧玲 韩亚萍 操礼霞 郭志新 陈敏义 章凯峰 胡五洲 方 正 杨 伟 胡孔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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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指导或帮助组织人员与重要物资应急转移安置,灾区医疗卫生防疫,负责水利、电力、交通、通信、校舍、供水等受损设施的抢修,负责城乡房屋抢险排险、河道应急清障、维护社会秩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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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涓桥镇政府 电话:3393060 传真:33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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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勤 保 障 组 |
领导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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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怀昌 宋文治 |
汪曙华 宋 玲 方 俊 徐 玲 包晓华 胡 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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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车辆、船只等应急工具及救生、抢险物资的筹措和调配。负责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工作人员生活保障和接待上级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工作组、慰问团事宜。配合抢险救灾组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负责被洪水围困群众或紧急转移群众临时安置灾民的主要食物及生活必需品的筹措与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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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涓桥镇政府 电话:3393060 传真:33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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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由镇指挥所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工作组分工及工作职责(详见表一)。
2.2.1镇指挥所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防台风和山洪工作,宣布启动、终止镇防台风和山洪应急预案。
(2)在镇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镇指挥所成员单位防台风和山洪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洪水、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台风和山洪、人员转移、防灾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和山洪、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本区域各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防台风和山洪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台风和山洪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2.2镇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收集、整理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资料,向镇政府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台风和山洪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指挥所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传达镇指挥所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台风和山洪措施的落实。
(4)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5)负责镇指挥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3.3镇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口系统的防台风和山洪工作。协调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搞好防台风和山洪等工作。负责提出“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
(2)镇水利站: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防台风和山洪工作,做好所属水库洪水调度,提出防台风和山洪应急措施建议,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3)镇人武部及各村民兵营:根据镇指挥所的要求,组织防台风和山洪应急抢险队伍,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4)镇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5)镇城建办:组织、指导建设行业的防台风和山洪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
(6)镇财政分局:组织实施全镇防台风和山洪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上报,接受救灾款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镇指挥所有关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防台风和山洪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7)镇民政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查灾、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镇指挥所。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等工作,管理、分配本级和上级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
(8)镇公路站: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公路(桥梁)的防台风和山洪工作,配合上级公安和交通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和土石方开挖机械做好应急抢险、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台风和山洪物资的运输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抓好台风期间的安全工作。
(8)镇维稳办: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和山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非法传播、散布不利抢险救灾和蛊惑人心的谣言、信息的行为。
(9)涓桥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台风和山洪抢险物资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台风和山洪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和山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应急队伍协助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0)涓桥供电所:负责做好防台风和山洪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11)涓桥卫生院: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灾后做好疾病预防、治疗及消毒防疫工作。
(12)镇文广站:负责组织电视、广播做好防台风和山洪新闻宣传报道传播工作和线路维修管护,及时准确报道汛情、灾情和防台风和山洪动态,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制作、汇编和保存工作。
(13)镇教办: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及各中小学校做好防台风和山洪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监督、指导各中小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和山洪知识宣传。
(14)电信、移动通信部门: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台风和山洪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远程视频监控等防台风信息、调度指令和防汛视讯等传递的通讯畅通,负责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15)水库管理单位:负责所属的水库防洪安全和管理。按照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调度。当水库上游发生暴雨或洪水时,应及时向镇指挥所报告入库洪水和流域内的雨情、水情,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
(16)流赛站、谷潭站:负责所属排灌站的排涝工作;组织好站内机械设备的检修、抢修;编制防洪应急预案,落实度汛措施。
3.1 划分防守区域
根据历史上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山洪泥石流减灾经验,结合我镇社会经济布局,水利工程及山洪泥石流隐患点分布等情况成立指挥分所,划分防台风或山洪泥石流灾害安全区和危险区。确定危险区域内的重点防护对象。全镇防御台风和泥泥石流灾害共分八个指挥分所,详见表二:
表二 防御区域及重点防御对象表
指挥所名称 |
防守区域 |
工程及保护范围 |
重点区域 |
重点对象 |
备注 |
谷潭圩指挥分所 |
谷潭圩 桂畈村
|
1.秋浦河堤2.谷潭站3.蔬菜基地4.何村水库5.谷潭撇洪沟 |
无公害蔬菜基地、科技园、何村水库 |
1.谷潭站2.蔬菜大棚、3.科技园厂长区4.受洪水威胁低洼地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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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圩指挥分所 |
天生圩 紫岩村 涓桥村 新桥村 |
1.秋浦河堤2.陈村水库3.四清水库 |
天生养殖场、陈村水库、四清水库 |
1.天生养殖场工作人员2.受洪水威胁低洼地居民;3陈村水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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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指挥分所 |
新桥村 |
1.秋浦河堤2.金星撇洪沟,3、黄岭排涝站 |
金星撇洪沟、黄岭圩 |
1.破旧危亡户2.受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居民;3穿堤涵闸;4黄岭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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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丰圩指挥分所 |
普丰圩 |
秋浦河堤 |
普丰圩堤 |
1.破旧危亡户2.受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居民3.桂滩、流赛渡口4、曹冲水库;5永兴圩 |
|
流赛指挥分所 |
普丰圩 |
1.流赛站2.秋浦河堤 |
普丰圩堤 |
1.流赛站区 2.破旧危亡户3.受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居民 |
|
杨畈圩指分挥所 |
联合村 四联村 |
1.江冲水库2.鲍冲水库 |
1.江冲水库大坝2.鲍冲水库大坝 |
1.破旧危亡户2.受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居民 |
|
八一水库指挥分所 |
乐岭村 叶管村 凉亭村 七一村 三友村 居委会 |
1.八一水库2.墩山湖水库3.佛子岭水库 |
1.八一水库2.墩山湖水库3.佛子岭水库 |
1.破旧危亡户2.受山洪泥石流威胁区居民3.红旗河沿线设施 |
|
城防指挥分所 |
东南湖圩 |
白杨河堤 |
白洋河堤防 |
城防安全 |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及时收听、查看气象信息,了解暴雨洪水、台风的预报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3.2预案准备
及时修订完善镇、村防洪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圩口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1)镇指挥所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做好安全检查;
(2)备足防汛物料、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
(3)落实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
(4)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
(5)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6)安排好值班。汛期,镇防汛办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了解监视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预警级别
按洪水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镇指挥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了解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镇指挥所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洪响应
4.2.1 Ⅳ级响应。秋浦河、白洋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发生5年一遇以下(以区防指发布为准)的一般洪水,水位达设防标准。
要求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和防守力量,做好防御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密切监视河道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通报,作出防御部署。
(1)镇指挥所至少有一位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有关部门并汇报区防汛办,根据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指挥部对蓄水超过汛期限制水位以上的水库运行统一调度和监督。
(3)镇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监视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根据会商意见,向区防办和本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视情向各村(居)委会发布汛情信息。
(4)向区防汛办了解雨情、水情动态,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5)镇指挥所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村(居)委会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的相关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6)防汛抢险救灾队伍集结待命,视情出动应急抢险。
4.2.2Ⅲ级响应。
秋浦河、白洋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发生较大洪水(以区防指发布为准),或水位达汛限水位,气象部门发布暴雨信息需启动三级响应时。此时,镇指挥所应密切监视实时暴雨洪水和发展趋势,对重点地方的抗洪抢险作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实施监控;同时,各成员单位应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迎战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1)镇指挥所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召集相关人员并上报区防汛办,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区防指意见发布防御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协助区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2)镇指挥所组织做好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小型水库的运行情况重点关注;
(3)向区防汛办了解雨情和台风动态,并及时通过预警广播、短信、电话、会议等各种途径向群众广泛宣传,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镇防办了解监视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区的险情、灾情,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不定时发布汛情通报。
(5)根据洪水发展趋势,镇指挥所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6)镇指挥所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泛区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发布转移准备命令。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部署抢险队伍投入抗洪救灾工作,并了解投入抗洪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值班,在镇指挥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3Ⅱ级响应。
秋清河、白洋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发生大洪水(以区防指发布为准),干堤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流域出现大洪水,可能导致重要基础设施毁坏,人员伤亡时。镇指挥所应掌握实时暴雨、洪水及其发展趋势,科学调度洪水,密切注视主要防洪工程、病险工程和在建工程,重点是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支援洪水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1)镇指挥所指挥长坐镇指挥。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并报区防指同意后,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镇指挥所主要成员会商,组织机关人员、民兵、青年投入抗洪救灾。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2)镇指挥所召集有关部门并汇报区防指,根据汛情水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派出工作组,协助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3)重点做好小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督促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工程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防洪安全工作。
(4)与区防汛办保持通讯通畅,了解雨情及台风动态和收看防洪防台风视屏,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本区域洪水情况。通过预警广播、短信、电话等途径滚动宣传雨情、水情、汛情,及时组织危险地域人员转移。
(5)镇防办了解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收集发洪地区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各村(居)委会的抗洪救灾动态,并不定期发布汛情通报。
(6)镇指挥所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全面启动,进入全面抗御状态。
(7)镇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8)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村在镇指挥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抗洪工作。
4.2.4Ⅰ级响应。
秋浦河、白洋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发生特大洪水(以区防指发布为准),水位超过干堤保证标准;流域出现大洪水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时。抢险和救灾已成为各成员单位的头等大事和当务之急,特别是直接为抢险救灾服务的关键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1)镇指挥所指挥长坐镇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镇指挥所协助指挥工作,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机关和各村民兵、青年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建议镇党委、政府联合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
(2)必要时,向区防指汇报本辖区的抗洪救灾情况并请求兵力、物资、资金等方面支援。
(3)镇指挥所召集有关部门并汇报区防指指示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迅速派出工作组、协助区专家组到一线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4)在区指挥部命令下继续做好小(二)型以上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提出重点防洪工程、保障部位、地域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5)了解雨情及台风动态和收看有关防汛视屏,了解本辖区雨情、水情、台风动态和抗洪抢险救灾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镇防办反馈镇指挥所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镇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7)镇武装部应组织机关和各村民兵、青年突击队及时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指挥部及镇指挥所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4.2.5响应结束:
当降雨过程结束,秋浦河、白洋河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流域洪水没有威胁且天气好转达到回迁条件时。指挥部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持灾区工作。
(1)在接到区气象台发布降雨过程结束,区水文站发布溪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的信息,镇防办做好转达工作。
(2)镇指挥所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镇政府召开救灾紧急会议,由镇指挥所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到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协助指导抗灾救灾,向区指挥部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3)镇政府办公室根据镇政府指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向区政府和区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上级的支持。
(4)镇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镇政府和区防汛办报告。
(5)镇指挥所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镇指挥所。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台风生成,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气旋经中央气象台编号。
镇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通知各村、各单位做好防台风准备。
4.3.2Ⅲ级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消息,未来48小时台风可能影响我区。
(1)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
(2)根据区防指意见,镇指挥所或镇防办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
(3)镇防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镇指挥所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情况。
(5)在镇指挥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工作。
4.3.3Ⅱ级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24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或者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8-9级(含9级)的台风在未来12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区。
(1)镇指挥所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有关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会商会,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并根据区防指意见,转达防御台风的通知,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2)镇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台风的准备情况。
(3)镇指挥所组织收看防汛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指并提请作出决策和部署。
(4)指挥部密切监视区域内的小(一)、小(二)型水库的运行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小(一)、小(二)型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5)镇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分头深入防御台风的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相关村、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6)立即行动,传达部署上级部门对防台风措施的要求。
(7)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抢险队伍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8)加强值班,领导带班。各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镇指挥所。
4.3.4Ⅰ级响应:区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12小时内将影响我区。
(1)镇指挥所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镇防台风工作。主持召开会商会,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镇指挥所召集成员单位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防御台风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指。
(2)镇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水情、雨情、工情,收集相关部门和各村防台风落实情况,并发送台风信息的手机短信。
(3)根据预报台风登陆、可影响我镇或预报本区域日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时政府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并滚动上报安全转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4)应响应区指挥部做好小型水库防洪调度工作,根据暴雨洪水发展趋势,实施防洪响应工作。
(5)镇国土资源所指导相关村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根据台风发展趋势,镇指挥所有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作出以下应急措施:
①矿山企业、渡口、建筑工地适时关闭;
②中小学校适时停课。
(7)立即响应区指挥部的响应,动员群众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8)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到。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9)认真收看、听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区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
(10)各抢险救灾队伍按镇指挥所的命令,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11)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12)各村(居)委会应在镇指挥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汛工作。
(13)公安部门、维稳办做好群众稳定工作,预防群众因出现的恐慌而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打击非法传言、谣言和不实言论的传播。
4.3.5响应结束:区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1)接到区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
(2)镇指挥所部署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镇指挥所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灾工作。
(4)根据受灾情况,镇指挥所组织有关部门向区政府有关单位汇报灾情,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
(5)镇指挥所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6)镇防办及时统计和评估相关村受灾情况,并上报区防办。
(7)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间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及时归还;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组织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8)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本镇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洪防台风信息畅通。
5.1.2各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5.1.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视和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或其他方式联系,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队伍保障
镇 防 指:组织一支20人的专业抢险队伍,在镇政府机关集结待命。
镇人武部:组织民兵分队集结,负责承担抢险救灾任务。
各 村:集结防汛应急预案要求的抢险队。
5.2.2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洪抗台风抢险、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征集、调用临时电源。
5.2.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站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准备及运输。
对水毁、塌方体堵塞的道路进行紧急修整,保证道路通畅。
修建临时通道,保证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的道路安全。
5.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打击可能造成社会恐慌的谣言、传言,维护社会秩序井然有序。
5.2.5物资保障
镇指挥所及相关部门建立防汛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补充和更新。
5.2.6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以及用于抢险物资的购置、维修等。
5.3 信息保障
(1)落实专人负责各方面信息的统计、报送,明确分管领导。
(2镇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指挥所办公室,配置专用电脑、电话、传真机。灾害性天气期间,各村村部电脑、电话转为专用防台风和山洪泥石流灾害指挥室专用。
(3)所有工作人员从消息阶段开始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反馈灾情、险情等异常情况
5.4 宣传教育保障
5.4.1.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广播、村务公开、发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防洪防台风、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洪防台风意识及能力。
5.4.2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相关人员的培训。
(2)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考试考核、保证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可利用多种组织形式。
5.4.3演习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完善预案。
(2)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本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镇指挥所负责组织。
(4)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应组织危险区的居民进行人员转移演练,熟悉撤离转移信号、路线、方式、安置点。
6.1对在防洪防台风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6.2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
6.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本镇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2、本镇水库防汛登记表
3、本镇涵闸防汛登记表
4、涓桥镇山洪影响水库危险区登记表
5、本乡镇防台风暴雨重点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6、本乡镇防台风、山洪灾害指挥分所联络责任人及联络方式登记表
7、本乡镇防台风、山洪灾害重点转移对象登记表
8、本镇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登记表
9、本镇抢险物资和工具储备登记表
10本镇抢险车辆、船只待命联系人名单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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