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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531/201803-0002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3-09
生效日期: 2018-03-09 废止日期: 2029-12-31

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阅读次数: 作者:涓桥镇 来源:涓桥镇 发布时间:2018-03-09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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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镇企各单位:

2017年,全镇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着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更好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镇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普丰村、涓桥中心学校、奥特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三个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二、授予陈超、陈大庆、洪友寿等3位同志“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再创佳绩。全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措施,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涓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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