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31/201803-0002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3-09 | |
生效日期: | 2018-03-09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镇企各单位:
2017年,全镇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着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更好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镇政府决定对2017年度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授予普丰村、涓桥中心学校、奥特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三个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二、授予陈超、陈大庆、洪友寿等3位同志“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再创佳绩。全镇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措施,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涓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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