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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531/201711-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涓桥镇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112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1-16
生效日期: 2017-11-16 废止日期: 2029-12-31

关于印发《涓桥镇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涓桥镇 来源:涓桥镇 发布时间:2017-11-16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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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企业:

经研究,现将《涓桥镇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涓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涓桥镇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监管,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经镇政府同意,在全镇范围开展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全面开展村(居)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村(居)内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安全组织、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

三、整治内容

1.加工作坊禁止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车库及高层公共建筑中,加工生产区域内禁止设员工宿舍;

2.当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或同一时间的生产人

数超过10人时,首层安全出口须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不少于2部,且净宽度不少于1.1米;疏散通道禁止堵塞,且净宽度不少于1.4米;

3.加工生产区域内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中使用酒精、油漆等危险物品时,应严格控制使用量(按一天的使用量计算);

4.加工生产区域内禁止设置厨房。

5.窗口、阳台等部位禁止设置封闭金属栅栏。

6.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5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建筑,加工生产区域内应设置简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5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建筑,应设置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8.建筑内应配备灭火器、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警报装置。

9.作坊区域范围内有市政给水系统的,应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

10.电动车禁止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且不得在加工生产区域内充电。

11.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塑料套管;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源插座,不得违规使用电(磁)炉、电取暖设备等大功率电热设备。

12.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同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二个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5日)。村(居)要对照整治要求,研究制订本村(居)的整治方案,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所有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要一一对照12条《整治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改,突出作业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认真填写《贵池区居民小区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安全生产自查表》并认真整改到位,于11月11日前报送镇政府。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1日)。村(居)要根据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所属类别进行分类整治:对属于《整治标准》1、2项中任何一项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取缔;对属于《整治标准》3、4项中任何一项具有较大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属于《整治标准》除1、2、3、4项外的任何一项一般隐患,要督促小作坊立即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产停业。以上各项整改务必在12月11日前完成。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13日至12月30日)。村(居)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了解专项整治的步骤和方法,提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自觉性。

(三)严格标准要求。各村(居)要严格对照整治标准,逐个进行摸排整治,做到“责任落实要到位,隐患整治全覆盖”。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方案,明确完成整改时限;对存在严重隐患的、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村(居)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12日前报至镇安监办

 

 

 

 

 

附件

 

涓桥镇服装等来料加工小作坊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桂早红

副组长:包春林  田  炜

成  员:王  刚  胡孔春  胡五洲  施好养

陆  礼  马绍贵  王正祥  陈胜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胡五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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