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政策文件
索引号: 003285531/201307-0000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关于印发《贵池区涓桥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3-07-10
生效日期: 2013-07-10 废止日期: 2029-12-31

关于印发《贵池区涓桥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来源:贵池区涓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07-10 10:57
【字体大小:

 

涓安字〔2013〕29号
关于印发《贵池区涓桥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各行业安全监管组、各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明电〔2013〕77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贵池区涓桥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贵池区涓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7月10日
 
 
 
 
 
 
贵池区涓桥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迅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堵塞安全漏洞,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地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见附件3、4)。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见附件2)。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突出开展非煤矿山对标检查情况;加强非煤矿山露天边坡、排土场监控监测,对防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汛期矿山日常巡查力度,落实防汛应急救援资源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持过期证照违规生产、不按设计组织生产以及技改、整合矿山违反建设程序,假借技改整合名义违规组织生产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
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非法违法经营行为情况。
3.消防。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以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4.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加强公路客运单位、危化品运输企业、校车等监管情况。
5.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6.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7.民爆器材。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情况,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以及销售民爆物品未按规定备案的情况。
8.冶金有色等八大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查处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违反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运及车辆运输的、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情况。
9.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浴室锅炉以及公共聚集场所、旅游景点等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情况。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以及未按规定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验、检修,严厉打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
10.旅游景区景点。对各旅游景区景点饭店、宾馆、重点旅游娱乐场所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液化气、食品卫生状况及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重点检查。
11.学生和校园安全:切实加大对防溺水、校舍安全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学生、学校安全。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 原则对辖区内生产安全负责。
(二)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建立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各个阶层、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生产格局。要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员工经培训合格后上岗,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三)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全面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层层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及部门监管责任。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自查。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镇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和行业内各类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区政府将于9 月中下旬组织联合督查,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对我镇的安全检查方案执行情况、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作专题汇报。
(三)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将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
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时间步骤
(一)6 月—7 月15 日,各单位制订方案、自查自纠。
(二)7 月16 日—8 月31 日,全面大检查。
(三)9 月1 日—9 月17 日,区政府检查督查。
(四)9 月18 日—9 月25 日,各单位总结。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组织协调全镇大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做到动员部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一线,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扩大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碰硬,务求实效。各单位安全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一企一表”、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工作“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忠实履行职责,深入基层、现场,督查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
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及时报告,认真总结。各企业单位要将自查情况表(附件2)于7月14日前上报至镇安委办。各村(居)、监管组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要将有关情况(附件5)于每月2 日前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及时将总结报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监管组要将总结报告于9 月18 日前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贵池区涓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名单
 2.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表
 3.各村(居)、监管组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
 4.检查记录表
 5.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
 
 
 
 
 
 
 
附件1
贵池区涓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许孝俊
副组长:方将军、包荣生、宋文治、朱世贤
成  员:郑勇、胡宪山、陈敏义、钱军、包春霞、王向东、张春生、藕青松、郭志新、王刚、李四军、包晗、姜乐明、杨伟、疏贵平、赵长久、纪锦彩、董跃平、王自贵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藕青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自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

自查项目
自查情况
备注
1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
 
 
 
3
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
 
 
 
4
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
 
 
 
5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6
安全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
 
 
 
7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8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
安全设施是否按“三同时”规定执行
 
 
 
10
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
 
 
 
11
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难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2
设备是否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是否定期进行检测
 
 
 
13
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运输工具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
 
 
 
14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5
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16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
 
 
 
17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符合疏散,是否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18
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19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20
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21
是否与承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2
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品,并监督按规则佩戴、使用
 
 
 
23
是否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4
是否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5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6
是否瞒报过生产安全事故
 
 
 

主要责任人签字:
 
 
 
 
 
 
 
 
 
 
 
 
附件3
各村(居)、各安全监管组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自查项目
自查情况
备注
 
 
1
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3
是否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4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5
是否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
是否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7
是否做到行业领域的全覆盖
 
 
 
8
是否组织行业内安全专家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进行会诊
 
 
 

主要责任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附件4
检查记录表
                      检查时间: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整改建议及整改期限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