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718/201501-00197 | 组配分类: | 控辍保学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村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名称: |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范围和标准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4-08-20 | |
生效日期: | 2014-08-20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中央与我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
免学费补助范围: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镇街)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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