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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857/201807-00037 组配分类: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梅街镇《关于组织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2-09
生效日期: 2018-02-09 废止日期: 2029-12-31

梅街镇《关于组织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梅街镇 来源:梅街镇 发布时间:2018-02-0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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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根据贵池区卫计委转发的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把健康带回家”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卫计〔2018〕2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专项行动周”活动。各地要集中开展以“把健康带回家”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利用一周时间(建议选择流动人口集中回村之际)集中开展健康教育服务活动,通过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咨询服务等集中性活动或者上门进行妇幼访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健康体检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流动人口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及必要的健康技能。

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微信、QQ群、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组织计生协会志愿者或者卫计信息员开展推广健康中国宣传,大力营造健康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舆论氛围。发放一批宣传资料和健康用品(健康包),将健康知识、政策、健康工具的使用方法等传递到家庭成员中,形成健康文明的家庭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各地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资源整合优势,发挥计生协等群团组织作用,结合年底慰问、年终大会等大型会议或健康扶贫、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等紧密结合,促进健康理念深入人心。

四、注重专项行动效果。各地要通过活动现场、走访慰问、微信QQ等方式调查回访了解流动人口接受健康宣传服务情况、健康需求等(调查回访问卷要做好登记并留存各村,待镇级开展验收前一并上报到镇卫计办)。要认真做好活动过程图片资料的收集,并于2018年2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资料等上报至镇卫计办流动人口毕静处 。

联系人:毕 ;电话15205661967。

                        

           梅街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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