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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2580878X/201712-00005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秋浦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17年贵池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2-01
生效日期: 2017-12-01 废止日期: 2029-12-31

2017年贵池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

阅读次数: 作者:秋浦街道 来源:秋浦街道 发布时间:2017-12-0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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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池区城乡医疗救助标准


金额:元
类别五保户、三无、孤儿低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生重病患者
(个人承担超过15000元以上)
一次性定额救助
(尿毒症、白血病)
救助比例封顶救助金额救助比例封顶救助金额救助比例封顶救助金额
一类病100%1500070%1500020%4000不超过2000
二类病100%600070%6000
三类病100%300070%3000
备注起付线1.5万患一类病无钱住院
一类病人:指尿毒症、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和肝肾移植透析和术后抗排异治疗的救助对象
二类病人: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中度以上)、高血压II期及以上、I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慢性心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部分慢性精神病维持治疗期(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抑郁病)、结核病活动期、帕金森氏病、慢性肾炎、子宫内膜异位病、运动神经元病、脑中风、脑溢血、脑梗死、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艾滋病、血友病、甲亢、唇腭裂、心脏血管病、晚期血吸虫病等疾病人员
三类病人:其它病种人员
四、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可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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