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611/201810-00009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发放脱贫攻坚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江街[2018]7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10-14 | |
生效日期: | 2018-10-14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有关社区:
为帮助贫困户和老弱病残等边缘户解决临时突发性实际困难,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拨付村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贵财农字[2018]第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发放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18年以来,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户或边缘户。
二、发放标准
每户发放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每个社区不得超过20000元。
三、发放程序
贫困户或边缘户需出具书面申请,社区审核把关,并通过相关会议研究后进行公开公示。
各社区应在10月8日前将发放花名册连同申请书上报街道扶贫工作站章淑敏处,以便统一打卡发放。
特此通知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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