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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611/201803-00003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下达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3-15
生效日期: 2018-03-15 废止日期: 2029-12-31

关于下达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

阅读次数: 作者:江口街道 来源:江口街道 发布时间:2018-03-15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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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促进贫困户脱贫,根据贵财农字【2018】31号文件精神,安排了江口街道18.9461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扶持有发展产业意愿和能力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请各社区在执行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此批扶贫资金是按各社区申报项目资金实际数额到各社区,由各社区在脱贫攻坚期间统筹使用,用于扶持本社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发展产业,不能平均分配,严禁挪作他用。

二、所有补贴资金应当按年度验收、发放。各社区要于本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发放(所有补贴一律打卡到户,不允许发放现金),并报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备案。

三、项目按贫困户申请、社区级现场登记和初步审核验证、社区级公示、街道联系社区干部审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和覆盖全社区的扶贫资金监管网络,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审核验收结果各社区要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扶贫工作站,打卡发放。

四、对资金比较困难的贫困户家庭,可由社区先购置种苗等实物发放到户,再进行验收,并完善报帐手续。

各社区要做好产业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贫困户产业项目真实,资金按规定补贴到户。

附:江口街道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江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4日

 

江口街道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2018224

 

序号

社区名

户数

发放资金(元)

1

大兴社区

43

42765

2

永兴社区

29

27400

3

江口社区

38

38760

4

三范社区

24

28350

5

查村社区

43

39250

6

同义社区

15

12936

合计

192

18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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