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611/201803-00003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关于下达产业扶贫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3-15 | |
生效日期: | 2018-03-15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各社区:
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促进贫困户脱贫,根据贵财农字【2018】31号文件精神,安排了江口街道18.9461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扶持有发展产业意愿和能力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关于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要求,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请各社区在执行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此批扶贫资金是按各社区申报项目资金实际数额到各社区,由各社区在脱贫攻坚期间统筹使用,用于扶持本社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发展产业,不能平均分配,严禁挪作他用。
二、所有补贴资金应当按年度验收、发放。各社区要于本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发放(所有补贴一律打卡到户,不允许发放现金),并报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备案。
三、项目按贫困户申请、社区级现场登记和初步审核验证、社区级公示、街道联系社区干部审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监管和覆盖全社区的扶贫资金监管网络,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阳光操作,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审核验收结果各社区要以书面形式上报街道扶贫工作站,打卡发放。
四、对资金比较困难的贫困户家庭,可由社区先购置种苗等实物发放到户,再进行验收,并完善报帐手续。
各社区要做好产业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贫困户产业项目真实,资金按规定补贴到户。
附:江口街道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江口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4日
江口街道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汇总表
2018年2月24日
序号 | 社区名 | 户数 | 发放资金(元) |
1 | 大兴社区 | 43 | 42765 |
2 | 永兴社区 | 29 | 27400 |
3 | 江口社区 | 38 | 38760 |
4 | 三范社区 | 24 | 28350 |
5 | 查村社区 | 43 | 39250 |
6 | 同义社区 | 15 | 12936 |
合计 | 192 | 189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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