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611/201802-00010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2018年江口街道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
生效日期: | 2018-02-26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一、基本概况
江口街道位于市区东北部,东与梅龙街道郭港村接壤,南与马衙街道为邻,西连清风街道,北滨长江。街道办事处驻池州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庄大道西北侧)辖区有大兴、永兴、江口、三范、同义、查村六个村委会和锦绣苑社区。其中大兴、永兴、江口、三范、同义、查村六个村2014年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34户512人,2014年脱贫36户79人,2015年脱贫33户69人,2016年脱贫29户67人,2017年脱贫38户94人,其中2016年三范村划转给清溪街道5户13人,自然减少32人,2017年动态调整新增了48人,目前我街道尚有96户220人未脱贫,争取2020年全部脱完。
二、编制依据
根据《池州市贵池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6-2020)》的通知(贵发[2016]6号)和《贵池区扶贫资金到户项目以奖代补扶持暂行办法》(贵政办[2016]65号)、《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扶办[2015]31号)及《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2016]71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扎实推进我街道脱贫攻坚目标,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确保我街道困难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掉队。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实效,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就实施精准扶贫,打好新一轮脱贫攻坚歼灭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三、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原则,按照“瞄准对象、因户施策、扶持到户、责任到人”的要求,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专门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结合我街道贫困家庭情况,扶持一批具有种养殖传统习惯的贫困农户家庭发展种养殖业,通过种养殖产业扶贫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有效增加贫困农户的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扶贫开发对象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深入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 2018年发展相关产业的意向,从而制定符合本街道实际的农村产业扶持以奖代补资金安排模式;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科学发展原则。本着可持续发展、项目能长久发挥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和确定产业项目。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街道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街道统一领导,街道民政办组织,相关单位配合、户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四)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五)坚持科技扶贫应用原则。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帮扶行动,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人员、良种良法直接到户的农技推广新机制,形成人、财、物直接进村入户的科技扶贫新模式。
(六)财政支农资金精准投向原则。确保扶贫政策、资金投向贫困户,实行精准投放,落实到户,增加贫困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七)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五、项目建设内容
2018年我街道产业扶贫将采取多措并举,横向联动的方式,以农户发展自营小型种养业为主,政府资金、技术支持为指导,为贫困户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帮助贫困户早日实现脱贫。
项目名称
江口街道扶贫资金到户项目
2018年我街道将继续支持贫困户发展各项产业,按照“村有特色主导产业、户有脱贫致富项目”要求,通过实施扶贫项目和相关资金扶持,支持我街道有发展产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帮助贫困户提高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增加贫困户收入,促使贫困户尽早脱贫致富。
1、项目扶持原则
(1)贫困户受益原则。紧紧瞄准贫困户,围绕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发展产业和促进就业,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以奖代补原则。为确保扶贫资金不养懒汉,同时能够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积极性,贫困户产业发展和增收项目一律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经验收合格,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方式打卡发放。
(3)设定上限原则。对贫困户产业发展和增收项目,扶贫资金补助额度设立上限,具体标准为贫困户家庭人均1000元(不含机械设备类和特种养殖类)。
(4)就高不就低原则。已享受其他财政性扶持资金,超过本补助标准的,扶贫资金不再扶持;低于本补助标准的,扶贫资金给予补齐。
2、项目扶持标准
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各类产业。具体标准如下:
(1)茶产业类。贫困户新发展茶叶,按照10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实施茶园低改(深沟吊槽)的,按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2)用材林类。贫困户新发展杉树等用材林5亩以上的,按照4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3)种植业类。贫困户新发展山核桃、油茶、毛竹、珍珠菜、野葫芦、经果林等,按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种植优质水稻、小麦、油菜等,按照5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新发展大棚蔬菜、食用菌(香菇、平菇、木耳等)的,按照20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4)养殖业类。养殖生猪按照500元/头标准给予补助,养牛按照1500元/头标准给予补助,养羊按照300元/头标准给予补助。发展水产养殖按照10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养鸡鸭等家禽按照15元/头标准给予补助。发展其他种特种养殖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
(5)中药材类。贫困户新发展中药材(含菊花)按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助。
(6)苗圃类。贫困户新发展苗圃按照1000元/头标准给予补助。
(7)机械设备类。贫困户新购置加工、运输类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购入价格的10%给予补助。
(8)农家乐类。贫困户发展农家乐按照2000元/户标准给予补助。
3、项目规模
目前,我街道通过入户走访,摸底调查,严格把关,初步确定了我街道贫困户对于2018年产业发展的意向和规划。其中茶叶5亩、优质水稻281.22亩、小麦、油菜154.71亩、土猪5头、家禽8031只、水产37.1亩、林业25.2亩、机械加工2台。投资规模18.94615万元,申请上级产业扶持以奖代补资金18.94615万元。我街道将严格按照贵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层层把关、加强监督、实事求是,将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各村的资金计划安排请见附件1、附件2
4、项目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贯彻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邱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吴新亮为副组长,农业、财政、民政、水利、妇联、社保、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胡晓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街道向各村派出了联系村干部,各村也成立了党(总)支部书记任主要负责人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把扶贫开发与扶志结合起来,突出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开展畜牧兽医技术,和农业送科技下乡活动。深入开展农技人员送科技下乡活动,街道组织成立畜牧兽医和农业技术服务小组,赴各村指导广大种养殖户开展技术指导、防疫、消毒、监测…等技术.
(3)、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活动。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从事生猪生产和家禽生产等产业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常见动物疫病诊断、用药原则及常用治疗技术等内容。进行养殖专业户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4)、全面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产业帮扶项目所在村做好项目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要指导督促相关村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及时将有关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资料、原始资料、票据、影像、图片资料)整理归档,为项目竣工验收、报帐提供依据。
(5)项目检查验收
根据项目的年度计划,认真落实责任,接受相关部门的考核检查,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卓有成效。
六、效益分析
产业扶持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够对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种养殖业等产业的发展仍然是我街道贫困户脱贫的主要途径,贫困户通过发展种养业能够有效提高自身收入,改善自身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
我街道根据各村摸底情况,扶持一批贫困户发展家畜、家禽,种植水稻、油菜等种养殖业,重点发展鸡鸭和猪等家庭养殖业,经市场调查,现将各种养殖品种效益分析如下,
1、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土鸡,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4斤/羽出笼,饲养成本大约为50元/羽(鸡苗3元、疫苗5元、兽药5元、饲料30元、其它7元),销售价格为30元/斤,每羽净利润为70元。
2、根据莲花血鸭消费习惯,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肉鸭,饲养周期为2个月,体重达到2.5斤/羽出笼,饲养成本为25元/羽(鸭苗1元、疫苗2元、兽药2元、饲料15元、其它5元),销售价格为15元/斤,每羽净利润为12.5元。
3、按农村散养方式养殖白鹅,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8斤/羽出笼,饲养成本为50元/羽(鹅苗10元、疫苗5元、兽药5元、饲料25元、其它5元),销售价格为12元/斤,每羽净利润为46元。
4、按农村土养方式养殖生猪,饲养周期为1年,体重达到250斤/头出栏,饲养成本为1000元/头(猪仔500元、疫苗20元、兽药50元、饲料400元、其它30元),销售价格为10元/斤,每头净利润为1500元。
七、保障措施。
1、认真摸底,实事求是
我街道产业扶持以奖代补到户项目将严格按照皖扶办[2015]31号、贵政办[2016]65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相关政策,通过“群众参与、村级申报、镇级审查”的流程,由村级入户走访,摸底调查,统计有发展产业意向的贫困户,上报至街道。街道通过调查与审核,确认具体人员以及产业发展规模后,上报至区级,区扶贫办予以批复后,再由街道予以公示。
2、持续帮扶,多措并举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及项目实施技术小组,对于贫困户在发展产业中遇到的难题予以收集、汇总,及时解决,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技术培训及发展中技术咨询、指导。同时将与我镇其他相关部门紧密联合,明确帮扶任务,统筹协调、分步实施,以造血致富为主,科学推进,努力形成扶贫工作的合力。确保江口街道扶贫资金到户项目能够有序,高效的进行。
3、加大督查,严格审核
我街道将严格按照区扶贫办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扶贫资金到户工作,对我街道扶贫资金的申报、审核、确定,发放到户的各个环节,做到严格把关、层层审核,实行项目资金财政报帐制。由街道财政所监管项目经费的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务必将扶贫到户资金真正落到实处,真扶贫,扶实贫。同时接受区扶贫办验收组对我街道扶贫资金到户项目的验收。
4、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发放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各级关于精准扶贫各项文件政策和工作会议精神,对畜牧业产业扶贫进行动员部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全农业系统和广大养殖场户中掀起脱贫致富的新高潮。及时总结成效以及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典型、突出亮点,不断总结和探索新模式,完善新机制,建立健全畜牧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通过发展扶贫产业项目逐步带动全街道经济发展,使全村贫困人口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减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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