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611/201705-00015 | 组配分类: | 项目实施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江口街道2017年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5-08 | |
生效日期: | 2017-05-08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帮助农村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贫困人口(男性16-59周岁、女性16-49周岁,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脱贫的目标,按照《江口街道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2016--2018)》总体要求,从2016年起,每年为每名有就业愿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者至少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创业培训等免费就业服务,让贫困劳动者获得更多就业机会,促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引导全社会形成帮助贫困劳动者就业的良好氛围,2017年帮助10名、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脱贫,2017年就业脱贫各村任务分解表附后。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就业援助帮扶贫困劳动者就业
1.建立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台账。以街道扶贫办公室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每年初统一时间,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了解贫困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岗位需求等就业创业服务信息。运用安徽省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就业创业脱贫”模块,全面登记就业创业贫困劳动者基本信息,建立贫困家庭就业创业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组织村级信息员上门入户将岗位和培训信息送至贫困劳动者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与企业取得联系,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培训,促其上岗就业。
3.积极推进居家就业。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从事手工编织、来料加工、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对组织贫困劳动者居家就业或家门口就业的各类单位或实体,给予表彰奖励。
(二)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
1.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坚持以就业创业为导向,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各类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后根据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培训机构500元/人的奖励(依据皖人社发[2014]7号文件,当年已享受过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人员除外)。
2.鼓励院校和企业开展就业培训。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支持贫困户子女到我市“工学一体”试点企业或职业院校参加就业就学,在学校学习期间,企业给予生活费补助;在企业实习期间,企业给予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务工补助;就业就学完成后,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通过贫困户子女的一技之长、自我发展帮助家庭脱贫。
(三)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
1.鼓励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者,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 万元,贷款期限2年,并予全额贴息。对在电商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贫困劳动者,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并按规定享受上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2.引导返乡创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事业有成的农民企业家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发展,组织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带动贫困劳动者就地就业创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就业脱贫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就业脱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将就业脱贫工作纳入街、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辖区的就业脱贫工作负直接责任,街道联系村负责同志兼任所在村(社区)就业脱贫驻村工作队队长,积极参与、协调、督查扶贫开发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扶持政策、帮扶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贫困户脱贫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街道建立财政就业脱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行就业脱贫资金专款专用。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阳光操作,切实提高就业脱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注重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市、区实施就业脱贫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透明度,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贫困劳动者就业创业脱贫工作。大力宣传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勇于创业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激励更多贫困劳动者通过就业创业脱贫致富。
(四)强化联系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街村干部包户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并重,努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切实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步伐。
附件:2017年度全街就业脱贫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村名 | 2017年计划脱贫总人数 | 2017年就业脱贫总人数 |
1 | 大兴 | 15 | 1 |
2 | 永兴 | 19 | 2 |
3 | 江口 | 20 | 2 |
4 | 三范 | 20 | 2 |
5 | 查村 | 21 | 2 |
6 | 同义 | 8 | 1 |
7 | 合计 | 103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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