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611/201901-00009 | 组配分类: | 其他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
名称: | 关于印发《江口街道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江街秘[2018]67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8-10-09 | |
生效日期: | 2018-10-10 | 废止日期: | 2030-01-01 |
各相关社区:
《江口街道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江口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江口街道党政办
2018年9月30日
江口街道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
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8〕123号),贵池区扶贫办《关于印发贵池区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扶办〔2018〕165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贫困对象动态管理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持实事求是、应退尽退的原则,以户为单位,以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8年脱贫标准预计为3500元)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对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村级公示无异议、镇街公示公告、区级备案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经2018年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核实未达到脱贫标准要予以回退。履行程序后认定为脱贫户的要由村干部入户颁发“脱贫光荣证”,并拍照留存。脱贫时间标注为2018年。
坚持不搞规模控制,深入调查核实,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户和返贫人口,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坚持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共享开支的家庭成员为整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纳入或多纳入的人员进行自然变更。原则上要做好成员转移、成员新增(新生儿、嫁入、户籍迁入、判刑释放、补办户籍)、成员减少(死亡、嫁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分散供养五保转集中供养)等方面的工作,自然变更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避免误操作产生贫困人口信息与事实不符。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总体进度安排
(一)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1月10日,在街道扶贫工作站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的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
(二)信息数据录入和标注脱贫
11月10日至11月20日,各社区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街道扶贫工作站进行汇总,根据省扶贫办要求,于11月20日24时前完成新识别、返贫、人口自然变更、脱贫标注等全部数据国办系统录入工作。11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阶段。
(三)问题核查与整改
12月1日至12月10日,在省扶贫办指导下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12月11日至12月20日,根据反馈问题清单,各社区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四)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五)开展工作总结
各社区要按照“既要说清楚有多少人脱了贫,也要说清楚怎么脱的贫”的要求,对2018年度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于2019年1月1日前上报街道扶贫工作站。
三、具体时间节点要求
(一)新识别及返贫纳入。9月29日前完成村民小组评议并将拟定人员名单报街道扶贫工作站,10月10日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信息比对并将结果反馈到社区,10月12日前完成村民代表评议(可与脱贫会议并会召开)同步开始村级公示,10月20日前上报街道审核并进行街道公示,同步完成信息采集。10月28日前街道将确定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区扶贫办,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公告。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信息核准及贫困户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9月29日启动,10月10日前完成。
(二)人口自然变更。10月20日前根据整户识别标准,完成成员增加、减少及转移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将相关表格报至街道扶贫工作站。
(三)贫困人口脱贫。10月10日前完成年度拟脱贫对象筛选并完成村民小组评议,10月12日前完成村民代表评议并进行第一轮公示,期间村“两委”进行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签字认可,10月20日前开始街道公示,期间完成脱贫措施信息采集,10月28日前进行街道公告,公告后经街道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区级备案。
(四)信息采集。优先采集2018年脱贫户、整户新增和涉及人口自然变更户信息;其余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采集,把系统内的对照表打印出来,用附件2比对同时采集, 11月5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人口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加强对社区扶贫专干的培训指导、督导,严格按进度要求、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二)严把工作质量
贫困户的脱贫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脱贫必须得到包括脱贫户在内的群众的广泛认可。要做好今年脱贫规模和后两年脱贫滚动规划的平衡和衔接,既防止急躁冒进,也防止消极拖延。
贫困户的识别纳入工作,要严把扶贫标准,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和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凡符合扶贫标准的,要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贫困识别程序要规范,充分用好数据比对结果,不走过场。
(三)强化统筹协调
今年动态管理工作既有新的要求,又与脱贫攻坚“秋季攻势”和“大排查”等工作安排紧密衔接,各社区必须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培训督导
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需要,在街道统一培训后,开展针对性培训指导并形成工作方案。街道扶贫工作站将组织对各社区进行实地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社区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报街道扶贫工作站备案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街道扶贫工作站联系。
附件:1.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注意事项
6.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附件1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
注意事项
1.关于脱贫措施及成效指标。该指标为新增指标,仅采集2018年度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的信息。脱贫措施为历年享受的帮扶措施,如多次享受同类帮扶措施(项目)仅勾选一个。
2.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已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逻辑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勾选操作。
3.关于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录入。先录入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队员和帮扶责任人派出单位须从已录入的帮扶单位中勾选。
4.关于在校生状况指标采集。2017年度动态管理时,没有统一安排该指标的采集工作。今年在采集贫困户子女“在校生状况”时,要对去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
5.关于收入计算。贫困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贫困户家庭纯收入计算包括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其中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需减去购买种子、仔畜、化肥农药、饲料、雇工、机械灌溉、棚舍建设等支出,务工收入需减去外地务工房租及日常生活必需支出。低保金、养老金计入脱贫户收入。以下6项资金不计入贫困户家庭收入:一是临时性救济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二是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资金;三是产业扶贫资金补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到户项目补助资金;四是教育资助资金;五是一次性赠予和人情往来收入;六是代缴新农合费用。此外,在计算贫困户家庭收入时,要进行教育和医疗大额费用支出专项调查,贫困户家庭年收入减去当年子女上学支出和自付医疗费用后(教育和医疗大额支出计算需扣除教育资助和合作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资金),入不敷出的不能脱贫。(最终收入计算以省办考评处解释为准)
附件2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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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_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_区(市、区、旗) _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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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银行账号(选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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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 |
A24 贫困户属性(单选):□一般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特困供养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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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军烈属: |
□是 □否 |
A26 计划脱贫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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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成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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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 工区域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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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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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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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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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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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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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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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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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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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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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8 工资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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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 转移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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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d 养老保险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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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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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a 计划生育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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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e 生态补偿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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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 财产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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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b 低保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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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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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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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c 特困供养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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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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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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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产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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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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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4 牧草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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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5 水面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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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 林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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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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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6b林果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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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 入户路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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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8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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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9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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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0危房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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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1 住房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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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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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3 是否有卫生厕所 |
□是 □否 |
A44 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
□是 □否 |
A45 主要燃料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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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
□是 □否 |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
□是 □否 |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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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帮扶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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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
帮扶开始时间 |
帮扶结束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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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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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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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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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自然村(村民小组)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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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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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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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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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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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总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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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b 低保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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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a 贫困户数(户)(由户表生成) |
— |
D2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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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b 低保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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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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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c 特困供养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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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e 女性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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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f残疾人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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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f 残疾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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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总人口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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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乡外务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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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a 贫困人口数(人)(由户表生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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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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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 到行政村距离(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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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 是否通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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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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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5 是否通硬化路 |
□是 □否 |
D8 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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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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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 是否通生产用电 |
□是 □否 |
D9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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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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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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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在校生状况 |
A10健康状况 |
A11 劳动技能 |
A12务 工区域 |
A13务工时间 |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A20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
增加原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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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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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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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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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附件5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
户主证件号码 |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
减少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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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附件6
2018年脱贫户脱贫措施信息采集表
序号 |
脱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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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1产业扶贫 |
□种植业 □养殖业 □加工业 □服务业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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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2就业扶贫 |
□乡外务工 □乡内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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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3易地扶贫搬迁 |
E3a入住时间: |
E3b享受搬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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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4公益岗位 |
□护林员 □护路员 □护草员 □护水员 □护边员 □护理员 □保洁员 □治安协管员 □其他: |
E4a聘用时间: |
E4b解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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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5教育扶贫 |
□享受营养餐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贴 □助学贷款 □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务工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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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6健康扶贫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大病保险 □接受医疗救助 □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参加意外保险 □接受大病(地方病)救治 □接受签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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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7危房改造 |
E7a改造时间: |
E7b改造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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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8金融扶贫 |
□扶贫小额信贷 □参加农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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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9生活条件改善 |
□入户路改造 □解决安全饮水 □卫生厕所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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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10综合保障性扶贫 |
□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接受留守关爱服务 □接受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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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11接受社会帮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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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12接受扶志教育 |
□是 □否 |
注:填写脱贫户识别为贫困户以来享受的帮扶措施。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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