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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5611/201901-00007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江口街道脱贫攻坚工作 大排查方案》的通知 文号: 江发[2018]8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9-28
生效日期: 2018-11-28 废止日期: 2030-01-01

关于印发《江口街道脱贫攻坚工作 大排查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8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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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社区:

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提升脱贫攻坚基础性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经研究,决定在街道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现将《江口街道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口街道党工委

2018年9月18日

 

 

江口街道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和成效,根据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决定从现在起到10月上旬在街道集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为抓手,做到坚持与开展“三查三问”相结合,坚持与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社区振兴行动相结合,坚持与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相结合,坚持与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结合,紧盯年度脱贫任务和现行扶贫标准,在街道集中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和排雷式大整改,全面查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全过程存在的各类问题,找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实行边查边改,抓紧补差补缺,做到目标再明确、措施再精准、责任再落实、成效再提升。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

二、大排查内容

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六看六确保”基本要求,全面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脱贫成效等方面的不足与短板。具体内容为“七个不落一个不少”:

(一)真贫不落一人,全面覆盖。重点排查:

  1. “应纳尽纳”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搞规模控制和“一刀切”,是否存在“漏评”“错评”现象,是否存在户内多人、户内漏人等未整户识别现象,是否对不符合识别标准的“错评户”及时予以清退,是否摸清了边缘户底数。
  2. 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程序是否规范,即贫困人口识别是否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数据比对是否到位、比对结果是否核实;贫困人口脱贫是否严格履行“社区评议公示、镇街公示审定并公告、区级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的程序,是否经过社区两委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识别和退出程序不到位、不规范的是否进行了整改。
  3. 《扶贫手册》管理是否规范,即《扶贫手册》是否由贫困户保存,贫困户家中与社区档案中的《扶贫手册》内容是否一致,《扶贫手册》是否在贫困户家中填写,《扶贫手册》内容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者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4. 扶贫档案资料是否完整。即扶贫对象基础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是否加强,相关信息数据是否及时更正、补充和完善;贫困户档案是否反映了“从进到出”全过程,识别、脱贫和帮扶资料是否齐全;社区档案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基础信息、年度扶贫项目资金清单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5. 信息和数据是否准确,即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是否有错误,贫困户的相关信息和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帮扶责任人信息是否准确;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相关信息和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二)资金不落一分,全面到位。重点排查:

  1. 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及时,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较慢、扶贫项目进展迟缓、扶贫资金长时间闲置等现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否全部落实到项目,扶贫资金拨付与支出是否达到序时进度,是否存在“以拨代支”。
  2. 扶贫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有效益,即扶贫资金是否重点投向贫困户;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审批验收程序不规范、资金使用不精准的问题;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是否存在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后期管理缺失、贫困户未参与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甚至无效益的问题。
  3. 扶贫项目安排是否精准,即是否建立了街道、社区两级扶贫项目清单,项目编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严格落实“户申请、社区申报、街道审核、区审批”的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入库项目是否精准,项目规模是否合理,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是否落实,扶贫项目调整是否履行规定程序,扶贫项目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开工、完工。
  4. 扶贫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存在扶贫资金违规使用、骗取套取、借机牟利、虚报冒领、贪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开展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5. 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是否规范,即是否履行贫困户申请程序,“一自三合”模式是否落实到位,今年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是否存在免抵押免担保未落实、贫困户不了解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贫困户有需求但贷不到款等问题;是否存在资金用途不合规、风险管理把控不严等现象。

 (三)政策不落一项,全面落实。重点排查:

  1. 政策落实是否到位,即是否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产业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安全住房建设(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社保兜底(包括五保、低保、残疾人补助)等到户到人特惠政策。
  2. 政策落实是否有偏差,即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存在形式主义,程序是否完备,贫困群众是否受益,政策效应是否明显。
  3. 政策落实是否存在“悬崖效应”,即是否存在贫困户政策过度叠加现象,边缘户是否获得适度支持和帮助,非贫困村“双基”建设是否滞后。
  4. 重点工作推进是否有力,即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及“双基”建设是否全面推进,能否顺利完成年度任务。
  5. 政策宣传是否全面覆盖,即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是否有力有效,群众(包括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是否知晓,贫困户对自身受益情况是否说得清楚。

(四)产业扶贫不落一户,全面对接。重点排查:

  1. 产业扶贫是否实现全覆盖,即社区是否实施了产业扶贫项目,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愿望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了产业发展项目和补助资金。
  2. “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实施“四带一自”模式是否带出更大规模、带出更好效益、带出更高质量、带出更紧密机制,是否提升产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3. “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是否全面推进,即社区是否有主导产业,贫困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是否有一技之长,电商扶贫是否落实到位、发挥效益。
  4. “三业一岗”措施是否强化,即是否推广生态友好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否组织贫困劳动者外出就业,是否开发公益岗位,“三业一岗”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是否达到一定比例。
  5. 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是否明显,即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是否具备带动能力,是否吸纳贫困户就业,是否与贫困户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贫困户是否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6. 产业补助资金是否规范,即是否明确发放产业补助资金的产业规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是否存在“福利化”现象。
  7. 产业扶贫效益是否明显,即社区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户发展产业是否增加了家庭经营性收入,是否存在“一股了之”“一光了之”等现象。
  8. 后续服务措施是否到位,即是否帮助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提供防疫、技术、信息、销售等服务措施。

(五)健康脱贫不落一家,全面完善。重点排查:

  1. 健康脱贫是否实现“应保尽保”,即是否落实部门数据比对和基层信息核查,贫困患者(2014年、2015年脱贫户除外)是否享受了健康脱贫政策,贫困患者重大疾病医药费用负担是否减轻。
  2. 健康脱贫政策是否落实落细,即是否进一步优化“351”“180” 政策,是否存在贫困患者住院缴纳押金、“一站式”即时结算未全覆盖的现象,贫困户是否知晓健康脱贫政策内容。
  3. 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水平是否进一步提高,即是否全面推行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医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所有贫困人口是否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是否落实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是否实行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和部分大病专项救治,是否全面掌握辖区内行动不便的贫困患者用药情况,并进行登记造册,是否由家庭医生定期送药上门。
  4. 政策监管是否到位,即是否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是否强化贫困患者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是否严控医疗机构或患者过度医疗行为。

(六)搬迁不落一宅,全面安居。重点排查:

危房改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即区级住建部门是否开展疑似危房鉴定,是否有贫困户因无法自筹资金而“无力改造”,危房改造项目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少数危房改造质量不高、改造后未及时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因超标准改造而导致贫困户负债等问题。

(七)帮扶不落一方,全面聚力。重点核查:

  1. “双包”制度是否落实,即是否全面落实“单位包社区、干部包户”制度,所有社区是否都有包社区单位,包社区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年度帮扶计划; 所有贫困户是否都安排了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定期走访贫困户并落实帮扶措施;帮扶联系人和基层干部是否存在情况不明、政策不熟等问题,是否对基层干部开展轮训:贫困户对帮扶联系人和帮扶成效是否满意。
  2. “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是否到位,即有扶贫开发任务的行政社区是否制定脱贫规划,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制定脱贫方案和帮扶措施,贫困户内的家庭成员是否安排帮扶政策和措施,帮扶方案和措施是否录入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
  3. 帮扶措施是否有效,即是否根据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扶措施是否有效解决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实际困难。
  4. 帮扶单位责任是否落实,即帮扶单位是否切实履行帮扶责任,是否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所联系社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5. 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即是否开展“千企帮千社区”精准扶贫行动,是否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是否开展了扶贫公益活动,是否认真做好“10.17” 扶贫日活动准备工作,中国社会扶贫网(安徽省)是否全面推开。

(八)“双基”建设加快推进,不少一社区。重点排查:

  1. “双基”建设是否加强,即是否加强了社区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和安全饮水提升工程、社区电网改造、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了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劳动就业创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医疗卫生、基本社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八个方面的服务条件和水平。
  2. 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是否开展,即是否开展社区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是否开展农户室内外环境整治,是否有效解决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
  3. 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是否稳定增长,即是否支持社区发展特色产业,是否推行社区“三变”改革,所有社区是否都有集体经济收入,收入来源是否稳定。
  4. 非贫困社区是否得到支持,即是否根据非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和实际需求,在产业发展和“双基”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

三、拓展大排查广度深度

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做到“五个结合”。

(一)坚持大排查与开展“三查三问”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三查三问”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以实现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年度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一查政治上是否做到“两个坚决维护”,重点对政治巡视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二查工作上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问责;三查作风上是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重点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问责。

(二)坚持大排查与开展两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社区振兴行动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将大排查作为开展两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社区振兴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指导和督促基层抓好整改落实。

(三)坚持大排查与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相结合。通过大排查大抓整改,深刻领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32项工程、18 项计划、22项行动。

(四)坚持大排查与省市年中督查、省市暗访、省巡查、市巡察、区巡查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在开展大排查过程中,要聚焦省、市、区脱贫攻坚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狠抓整改,完善机制,全面提升。

(五)坚持大排查与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相结合。将大排查作为对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的一次全面检视,重点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考核监督不严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消极腐败等问题,以过硬作风推动大排查深入开展。

四、大排查方式

实行分级负责、以镇街扶贫工作站和社区扶贫专干为主、层层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9日)

各社区按照街道工作方案要求,细化和分解工作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包社区领导为联系社区第一责任人,科学合理分组并成立工作专班,并联系自身实际制定分户排查表,确保排查任务明确,重点突出,问题具体。

(二)走访排查阶段(9月19日-27日)

各社区围绕“七个不落、一个不少”排查内容,逐项逐条、逐社区逐户开展深入细致全面的调查走访,及时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不漏一项一条、不落一社区一户。问题排查工作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三)问题整改阶段(9月19日-29日)

对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大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要逐项逐条梳理,限时对账销号,确保边查边改,真查实改,压茬推进。根据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工作,实际分级负责,即社区大排查工作由镇街包社区领导负责,镇街大排查工作由镇街主要领导负责。

(四)总结上报阶段(9月28日)

各社区自查工作结束后,要全面汇总分析大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报告,连同各自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会议图片资料、工作统计台账一并于9月28日前报送街道扶贫办(联系人:徐铨)。报告内容要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意见建议、下阶段工作打算四个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是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推进脱贫工作的一次检查,是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一次检阅。各社区要高度重视,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带头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协调推动问题解决,形成街居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二)突出排查重点。各社区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大排查具体实施方案,对照“七个不落、一个不少”的大排查内容,逐一梳理、逐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确保真查实改,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惠及贫困群众,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加大督导力度。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社区排查工作进展情况。街道扶贫工作站根据大排查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派单销号督促到位;各社区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大排查中落实不力、作风不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责任。

(四)认真抓好整改。各社区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查摆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在9月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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